索引号 | 01526399-7-/2019-102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交通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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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4901000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城市客运的发展战略和具体政策措施,按照市和县的统筹安排,制定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和计划。
(2)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路政管理、公路养护和行政执法;负责新、改建公路、桥梁、渡口、码头、航道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质量监督。
(3)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市场的培育,负责全县地方公路、路政、水运和船舶的检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航道产权;组织协调紧急物资运输和交通战备工作。
(4)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协调发展;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科技、教育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管理和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交通安全工作。
(6)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情报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7)负责交通行业涉外工作,开展国际间经济、技术、人才交流合作,处理市县间有关交通运输及建设事项。
(8)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负责全县渡口、码头、水运行业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发展交通基本设施建设市场,并对其进行资质认证、审批、申报等市场管理。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18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62,000,000元。
2.GDP支撑指标监测情况。2018年,交通运输邮电仓储业监测目标完成水上运输总周转量增幅15%,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幅17%,邮政业务总量增幅达30%。
3.昌保高速公路有序推进。完成土地征收土地5110.8亩,拆迁房屋123户4.8万平方米,搬迁坟墓936冢。临时用地测绘完成2567亩。土地报批相关组件编制完成,已于9月30日上报省国土资源厅。三是工程进展方面。昌宁段一、二、三标三个标段(除柯街境内K40+400—K45+100段尚未实质开工外)已实现全线实质开工。
4.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加快。完成漭水镇牛王庙至江楼公路建设项目,实施里程20公里,总投资12,000,000元;安防工程项目11个180.224公里,总投资18,000,000元;昌宁至大田坝公路窄改宽项目14.87公里,项目整合纳入小湾岗至大田坝公路改造工程,已完工,完成投资2,000,000元;河西至联福窄改宽项目里程共计8.36公里,完成投资1,800,000元;危桥改造工程11座,全长260米,总投资7,340,000元;“四好农村路”昌宁县鸡飞镇英韬村荒田至背阴坡公路4公里,总投资1,800,000元;昌宁县鸡飞镇干塘村委员会二母库至大羊山公路4.5公里,总投资1,900,000元;安全防护工程共计157.5公里,完成投资6,300,000元;漭水烧火丫口至万亩杜鹃林公路6公里,完成投资3,000,000元;新厂至凤庆交界处公路10公里,现项完成投资5,000,000元;明山村村组道路建设4公里,完成2,000,000元;漭水明德村综合服务站、勐统客运综合服务站、温泉小龙潭综合服务站3个项目共下达资金1,800,000元,项目交由保山交通集团实施;佑左线及邑等至鸡飞公路大中修工程,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同,总投资4,500,000元;巍山界-昌宁县耈街街脚灾毁修复项目,总投资3,000,000元。
5.码头建设稳步实施。竹篓洼码头和天堂山渡口建设项目进展有序。
6.着力行业监管,突出依法行政,运输保障能力有新提升。路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7.着力优化管理,突出公路养护,交通服务能力有新提高。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8.着力运输服务,突出“一体化”建设,城乡共享有新进展。
9.着力安全预防,突出责任落实,保持事故为零目标有新突破。
10.着力补齐短板,突出精准扶贫,基础设施向下延伸有新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0,894,991.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94,991.5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4,598,359.53元,减少67.65%,主要原因是2018年建设项目较2017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72,737,991.52元。其中:基本支出3,758,591.52元,占总支出的5.17%;项目支出68,979,400.00元,占总支出的94.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068,603.60元,增长43.55%,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资金结转结余在当年列支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58,591.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7,401.90元,减少20.3%,主要原因是2018年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979,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026,005.50元,增长50.11%,主要原因是当年列支上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41,843,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1.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000,000元;2.2140106公路养护支出9,795,700元;2140401对城市公交车的补贴468,100元;3.2140402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6,156,700元(含上年结转结余1,987,500元);4.2140403对出租车的补贴869,000元(含上年结转结余535,600元);5.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10,000元;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44,279,900元(含上年结转结余39,319,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37,991.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5%。与上年对比增加16,068,603.60元,增长31.71%,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大,且在当年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3,41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36,408.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7,008.7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17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15,174.2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62,979,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7%。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5,689,900元;资本性支出(大型修缮)9,795,700元;对企业的补助(费用补贴)7,493,8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800元,支出决算为74,911.89元,完成预算的98.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083.50元,完成预算的96.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28.39元,完成预算的106.5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维护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916.50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1,028.39元,“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888.11元,小1.1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9,918.49元,增长36.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931.10元,增长4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87.39元,增长6.2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当年全国“四好农村公路”等业务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083.50元,占77.54%;公务接待费支出16,828.39元,占22.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083.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083.5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路建设项目及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828.3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828.3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国“四好农村公路”及公路建设项目等公务活动接待 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008.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4,667.63元,减少73.34%,主要原因是当年公交车补贴1,000,000元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资产总额333,656,282.07元,其中,流动资产331,172,767.90元,固定资产2,483,514.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370,310.5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0,927,902.56元,固定资产减少442,40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62784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732.8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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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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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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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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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33656282.07 |
331172767.90 |
2483514.17 |
1727835.79 |
484556 |
271122.3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4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