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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9-7/20230915-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交通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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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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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水路、城乡客运等行业发展。指导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健全完善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城乡客运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市场管理、路政管理、公路养护和行政执法。负责新(改)建公路、桥梁、渡口、码头、航道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全县地方公路、路政、水运和船舶的检查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航道产权。负责道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组织协调紧急物资运输和交通战备工作。做好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运营和汽车租赁。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科技、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协调发展。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

5.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县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6.负责水路行业管理。承担通航水域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码头(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运行业行政许可。负责船员培训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本县管理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7.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县内因突发事件引发客货滞留的处置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8.承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9.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贯彻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本建设规划统计股(交通战备办公室)、运输管理股(路政管理办公室)、安全监督股、资财审计股、海事航务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管理段

2.昌宁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3.昌宁县航道养护管理所

4.昌宁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继续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辐射滇西南重要交通要道”建设为抓手,努力当好新时代昌宁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开路先锋。主要预期目标为:固投完成550,000万元,其中,永昌高速150,000万元,昌链高速250,000万元,弥昌宁高速140,000万元,农村公路10,000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下设4个单位,分别是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管理段、昌宁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昌宁县航道养护管理所、昌宁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961,621.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61,621.64,政府性基金2,000,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40,000,000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3,492,911.50元,同比下降6.66%,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07,088.50元,同比增67.5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00,000元,同比减75.9%。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61,621.64,其中:本年收入8,961,621.64,上年结转收入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61,621.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3,492,911.50元,同比下降38.00%,主要是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07,088.50元,同比增67.5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00,000元,同比减75.90%。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000,000,与上年持平。其中: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4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961,621.6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61,621.64,其中:基本支出4,395,221.64,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305,688.50元,同比增长7.47%,主要是2010301行政运行较上年增168,192.31元,2010350事业运行较上年增177,007.6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较上年增4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增57,983.03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75,000元,同比减100%,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较上年减20,467.99元,同比减12.9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较上年减少9,761.89元,同比减10.4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1,777.69元,同比增1.3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增5,557.75元,同比增100%;项目支出4,566,40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3,798,600元,同比下降7.85%,主要是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6,300,000元,同比下降75.9%,2140104增加40,720,800元,增长100%,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支出增加1,780,600元,同比增10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4,395,221.64元,其中:人员经费4,042,944.13元;公用经费352,277.5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8个项目,资金共计4,566,400元,其中:民生项目1个,资金共计2,000,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7个,资金共计2,566,4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0301行政运行2,245,933.17元,2010350事业运行1,278,836.39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2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6,732.09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7,658.32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3,959.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3,344.8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57.75元,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000元,2140104 公路建设720,800元,2140110公路和运输安全65,000元,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支出1,780,6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40,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40,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9,279,较上年减少5,721,下降7.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279,较上年减少5,721,下降38.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出差、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公务接待次数及接待费用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昌宁县交通运输局共申报项目9个,2023年本单位纳入财政预算安排项目8个,预算资金4,566,400元,非财政预算安排1个。其中昌宁县卡斯客货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预算金额2,000,000元,昌宁县澜沧江大桥技术状况评定检测费,预算资金330,800元,农村公路电子地图数据技术服务,预算资金390,000元,海事执法船运行维护经费,预算资金65,000元,昌宁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技术服务专项经费,预算资金150,000元,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数字电路业务租用专项资金,预算资金30,600元,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预算资金1,500,000元,昌宁县农村物流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资金100,000元。重点项目2个,昌宁县卡斯客货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预算金额2,000,000元,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预算资金1,500,000元,单位往来专项资金1个,预算金额40,000,000元。预算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1.昌宁县卡斯客货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2.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1.昌宁县卡斯客货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昌宁县人民政府与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卡斯客货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合作协议。

2.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根据《关于保山交通集团昌宁分公司公交车补贴资金的请示》(保交运昌〔2021〕2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1.昌宁县卡斯客货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基本概况

1.昌宁县卡斯客货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昌宁县卡斯客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3500万元,总占地25.002亩,总建筑面积7216.61平方米,其中客运站及附属用地房建筑面积5520.77平方米,货运中心(冷链物流)建筑面积432平方米,加油站、充电站建筑面积1260平方米。主要建设客运综合区、货运综合区、电子商务展销区、邮政快递集散区、物流仓储中心五大功能板块。其中依托卡斯地理位置,客运综合区将分为长、短途班线客运车辆停靠站、区间公交换乘站、微型农客首末站、网约车接送站;货运综合区、仓储中心主要以冷链物流为主。配套车辆安全检测、维修、充电、加油。

该项目计划投资为7980.36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6666.67 m2(2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982.61m2,其中:二级客运站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520.77m2;物流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32.00 m2;二级加油站、充电站建筑面积1029.84 m2;发车位11个、到达车位4个、大车停车位44个、小车停车位35个。

2.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根据《关于保山交通集团昌宁分公司公交车补贴资金的请示》(保交运昌【2021】20号),补助昌宁县公交车30辆,燃油车16辆,新能源车14辆,开通整合公交线路13条,圆满完成公交车运营管理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1.昌宁县卡斯客货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980.3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753. 68万元,设备购置安装费210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476.68万元,含土地购置费1250万元),预备费用400万元。

估算总投资7980.3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争取政府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重点项目补助650万元,争取国家站点资金补助。

2.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完成昌宁县圆满完成公交车运营管理工作。其中2022年公交车75辆,燃油车41辆,新能源车14辆,开通公交线路13条,完成营运里程250万公里以上。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共安排重点项目资金3,500,000元。其中:昌宁县卡斯客货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元;公交车补贴补助资金1,5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交通运输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卡斯客货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及正式投入运营,完成全县公交车正常运营管理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1.昌宁县卡斯客货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给全县客货运综合服务得以规范化发展,是全国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又一突破。

2.公交车补贴补助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方便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出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52,277.51元,比上年预算减14,116.12元,同比减4.00%,占基本支出的8.00%,主要是2023年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均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866,057,358.03,其中,流动资产1,863,224,155.86,固定资产2,833,202.17,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84,710,940.4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85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142,162,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2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3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0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