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9-7/20240806-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交通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8-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共昌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你党组《关于成立中共昌守县交通运输行业委员会的请示》(昌交党组发〔2024〕16号)已收悉,经第88次县委常委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中共昌宁县交通运输和快递行业支部委员会升格为中共昌宁县交通运输行业委员会。
二、同意中共昌宁县交通运输行业委员会机构及人员设置,设党委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具体为:
书 记:李绍习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书记: 李 秋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 华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委 员: 邓志花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宁大队副大队长
施瑞江 县交通运输局海事航务股负责人
辉 兵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普国权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股工作人员
三、原则上同意中共昌宁县交通运输行业委员会工作职责,请中共昌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加强领导和管理。
(此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