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9-7-/2022-0528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交通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5-28 |
文号 | 浏览量 |
县直各交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
清明节正是人民群众祭祖扫墓、春游踏青的时节,人流车流交织、且天气变化无常、多雾多雨,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时期。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平安,根据我县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安全组织领导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22年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事故预防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严防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牢固树立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感,增强工作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协同共治,全面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短板。通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认真研究清明期间群众的交通安全出行问题,特别要针对客车超载,货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扫墓等现象,及时采取劝导等有效管理措施进行整治,通过加强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确保辖区不出现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强化研判,提前安排部署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以往年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为基础,提前研判集中墓区及公墓周边道路的群众出行规律及特点,做好安排部署,安排相关人员执勤并开展好劝导工作,确保不出现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道路不出现长时间拥堵。
三、加强协作联动,切实推动安全治理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冷空气和西南暖湿气流影响,2022年清明节期间,我县辖区局部有雷电、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集中扫墓踏青,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诸多风险。针对各类风险和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准确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加强协作联动,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清明期间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一)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调整勤务方案,提升见警率、管事率,最大限度抽调警力组成执法小分队,以普通国省县乡道路为主,以饭后为重点时段,最大限度地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公路、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研判会商,紧盯超限超载违法多发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企业,加大联合巡逻检查和超限超载执法力度。
(二)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组织乡镇执法小分队参与辖区交通秩序管控,要全面启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组织所有安全员、劝导员上路执勤,深入村寨集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大劝导、大宣传活动,发挥村社区综治维稳力量进行巡逻管控,严把出村、进镇关口,及时劝阻拖拉机违法载人、货车违法载人、超员等违法行为;各乡镇交安办要敦促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和道路中队加大辖区巡逻管控。
(三)公路和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事故易发多发危险路段,加大安防设施投入,对急需整治的隐患路段要加快整治进度,对一时治理不了的,要按照《昌宁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 年昌宁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交安办发〔2022〕2号)要求,采取砂石阻挡、树桩隔离、彩带警示等有效临时措施,全力防范化解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风险,最大限度的避免因道路缺陷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认清清明节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结合“无火清明”专项行动,在设卡检查登记时,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劝导工作,特别是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拖拉机违法载人、货车违法载人、超员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四、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文明出行
(一)多渠道进行宣传。各乡镇依托乡镇、村社区护林防火点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交通劝导,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厨窗、短信、微信、劝导站喇叭等各种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实时路况、交通管制、分流绕行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出行、错峰出行、避堵绕行,方便群众提前调整出行安排。
(二)突出重点宣传警示。针对“两客一危一货一摩一面”等重点驾驶人,要加强“点对点”警示信息推送;针对公墓、祭祀场所道路,在沿途特别是危险路段设置临时警示牌、临时宣传标语,强化对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自驾车驾驶人的警示提示。
五、加强应急管理,全力做好疏堵保畅工作
2022年清明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提前做好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装备保障,确保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加派人力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加强指挥疏导。遇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快速恢复交通。气象部门要及时研判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及早发布预警信息,严防雨雾天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交通事故现场处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切实做到出警快、施救快、处置快、疏通快,避免轻微事故引发大拥堵和次生事故。
昌宁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0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