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399-7-07_k/2018-0313020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交通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3-1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扶贫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元旦春节”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维稳问题专项治理,促进扶贫工作健康有序、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群众获得感和认可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严格贯彻执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突出脱贫重点,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脱贫领域的信访稳定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为脱贫攻坚战的胜利,提供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信访案件排查集中行动,及时发现扶贫领域的各种矛盾纠纷,采取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排查一件、解决一件、稳定一片。

三、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成立扶贫领域信访维稳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光耀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于 起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哲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鲁晓威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晋妤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张再荣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县地方 海事处处长

罗继曾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股股长

鲁廷臣 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副段长、县地方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李春浩 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支部书记

郭成林 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杨 舒 县交通运输局安监股科员

高兴道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科员

杨宁明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办公室,于起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兴道、杨宁明负责具体业务。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扶贫领域信访稳定处置工作。重点是扶贫政策宣传解释,组织排查涉稳涉访信息和线索,处置涉稳涉访具体案件,确保扶贫领域各项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挂钩帮扶村涉扶贫领域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有针对性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填写昌宁县扶贫领域不稳定因素线索排查登记表(见附件1)。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负责所在村、所挂户的信访稳定工作,对排查出的每一起矛盾纠纷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编号,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限,做到对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对过高要求教育到位,无理纠缠稳定到位,经排查出的纠纷事项,要在十日之内处置完毕。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值班制度。要求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及时反馈情况,并做好每日值班记录。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确保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信访案件要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千方百计做好稳控化解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对本村矛盾排查化解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普查。对没有排查到位的信访问题出现越级访和群访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切实做好稳控工作。对所有信访隐患当事人和近3年曾上访的信访人,特别是对患有精神病的人要摸清情况,通过上门谈心,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对于暂时无法结案的案件,主动上门宣传相关的办事程序和期限,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取得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

(四)切实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生活困难,认真梳理甄别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切实符合政策,且能够解决的要责任到人,限期督办解决,对生活有实际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等手段,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不具备条件的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