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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3-3-/2023-012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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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现公布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推进情况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格对照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配备了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公开的信息全部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 “一事一审“的原则,经过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人员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凡本部门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本部门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发布。2022年度公开信息公开目录1条、公开制度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工作计划4条、工作总结3条、部门文件19条、人事信息8条、行政执法职责和依据1条、行政许可82条、行政处罚信息38条、财政资金22条、采购信息6条、自评报告4条、政策解读2条、发展规划4条、业务工作60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7条、政协提案办理1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1条、疫情防控1条、优化营商环境1条、通知公告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办公室,并落实工作人员1名,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围绕重点工作加强公开,着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化条件下部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成为公开信息、回应关切和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着力加强新媒体建设,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发布政务信息,实行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在工作中未能形成政务公开合力,导致部分公开内容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平台运维保障不到位。政府网站管理不到位、政务新媒体运行质量不高。

改进情况:一是规范信息公布流程,形成股室工作合力,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专责”,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营管理,并督促业务人员加强学习,强化运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昌宁县林草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