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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3-3-/2022-0119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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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县林草局积极完善工作机制,以政务公开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成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林草系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二是依托办公室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工作职责,建立分管领导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信息收集上报,拟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审核,办公室综合发布的工作机制。

(二)依法推进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范围,林草信息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经费预算、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各级各类媒体、网站、“昌宁林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林草好声音;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保山)公布“双公开”信息。

2021年,县林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367条、微信公众号公开279条。上报各类信息402条,其中国家级采用33条,省级采用141条、市级采用39条、县级采用49条、林草信息15期(140条)。同时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保山)共公布信息12546条,其中行政许可2648条、行政处罚6条、行政给付9892条、信用承诺240余条。

(三)健全制度规范,压实工作责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以及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牵头各股室(站)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好“第一平台”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较低,对政策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未深入解读;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精;部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围绕工作重点,强化对公众高度关注的林草行业相关政策的解读,强化政策解读发布质量,进一步细化政策解读内容;加强宣传,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强化业务人员对公开信息保密性的甄别能力,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局办公室与各业务股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昌宁县林草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