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3-3-/2022-0325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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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显著
“十三五”以来,昌宁县切实履行维护生态安全政治责任,加大森林草原资源管护力度,推进绿色发展,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昌宁县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生态项目,累计完成营造林18.62万亩,森林抚育9.5万亩,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0.89万亩,义务植树432万株,实施路域绿化提升改造35.26公里。获批国家森林乡村5个,省级森林乡村21个,并获得省级“绿化先进单位”等称号。积极开展森林草原执法、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了常态化监测执法体系和资源监管长效机制,构建了自然保护区,千年茶乡森林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2021年底全县林地总面积431.44万亩,森林总面积389.02万亩,森林覆盖率68.82%。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袁强说:“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护林员和我们林政执法队伍的作用,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我们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也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认可,特别是我们的森林覆盖率已经达到了68.82%,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我们全县861名护林员及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分不开。”
昌宁县加大候鸟重要迁徙通道、栖息地、繁殖地及猛禽迁徙路线巡护力度,对46个重点区域内的重点物种开展保护性监测。完成171株古树名木调查和挂牌保护,完成14.77万株古茶树资源调查,清理退出养殖机构35个,推进林麝、水青树、云猫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极小种群物种抢救保护。
“林场始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增强林区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与相邻村(社区)签订森林资源保护协议,坚持‘一盘棋’思想,做到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林区秩序稳定,维护辖区森林资源安全。”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场长杨文良说。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昌宁县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火源管控到位、综合防控到位。“我作为一名护林员,我们有责任、有信心管护好我们城镇边缘森林的安全和保护野生动物,让大自然能够和谐地发展,让绿水青山常在。”昌宁县西山林场护林员唐泽金说。
目前,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全面建立,让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更有保障。2021年末,昌宁县林草产业综合总产值达45.2亿元,农民人均从林草产业上获得收入达7000余元,木本油料林基地面积202.48万亩,“两山”转化成效明显,昌宁走上了生态得保护、经济得发展、林农得实惠的良性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