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3-3/20230721-0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
文号 | 昌林草许准〔2023〕15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达仁社区金竹林至三角架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
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达仁社区金竹林至三角架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5-530524-04-01-278144)占用林地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林林政〔2015〕28号)文件的规定,经审核,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达仁社区金竹林至三角架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占用田园镇达仁村集体林地面积3.0338公顷,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1762公顷、用材林林地1.1606公顷、经济林林地0.3851公顷、能源林林地0.0125公顷、其他林地1.2994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1.2627公顷、特殊灌木林地0.3676公顷、其他灌木林地0.0125公顷、其他林地1.3910公顷;按权属分:田园镇达仁村后箐小组1.3303公顷、金竹林小组0.7356公顷、联合小组0.2983公顷、新河小组0.6696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0.1762公顷、Ⅲ级0.0615公顷、Ⅳ级2.7961公顷。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用途为防火通道。
二、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批准范围和移位使用林地。需采伐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依规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三、昌宁县田园镇林业工作站要加强对该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的监督管理,防止违法使用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