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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3-3/20240322-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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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和草原经营方案,培育资源总量,提升资源质量;保护辖区内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财务室、营林生产办公室、资源林政管理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6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1个,即: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度,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1.87万元,支出441.87万元,无年末结转结余。构成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23年度,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收入405.32万元,支出405.32万元,无年初结转结余,其中:人员经费391.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7万元。

项目支出:2023年度,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收入36.55万元,支出36.55万元,无年末结转结余,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2.33万元,资本性支出4.22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年度内设立部门绩效目标,部门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昌宁县国民经济发展整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符合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中长期计划,部门绩效明晰,与预算资金匹配。通过预算执行、部门目标2个大方面对年度部门绩效目标进行设立,年度内紧紧围绕设立目标进行资金管理使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财政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对部门整体支出效益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完善预算收支管理体系。

(二)自评组织过程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小组,由场班子、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通过制定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标准、对照年初计划及县委县政府综合绩效考核目标、社会调查等,进行年度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分析,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7.12分,分别是预算执行情况19.12分(总分20分,自评18.71分),产出指标27分(总分30分,自评27分),效益指标21分(总分30分,自评21分),满意度指标20分(总分20分,自评20分),综合评价为良好。

(一)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情况分析(30分):产出指标得分27分,主要扣分项为支付进度率和重点工作完成率,因县级资金调度原因,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资金支付率低,林草生态补偿未能按计划完成,在支付进度扣3分。

(二)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情况分析(30分):效益指标得分21分,主要扣分项为项目支出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指标上,分别扣3分。一是近年来林草产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有所下降;二是县级财力调度原因,生态补偿对林农收入提升作用有所降低。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20分):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年度内县级对林草部门考核为合格,林草部门工作基本达到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年来,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宣传、自身建设上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林场管理上还有待于提高;二是因地方财政调度原因,项目进度不够理想。

2024年,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将加大林场管理力度,实行科室负责人挂钩制度,提升林场整体管理水平,加强资金支出事项请示汇报,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实现资金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进一步对照了自身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整改指明了方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一项效能评价,在不断实践中为部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提供了一套可靠、实用的方法,通过评价,能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优化管理模式。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