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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3-3/20241022-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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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400301000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和草原经营方案,培育资源总量,提升资源质量;保护辖区内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有效防控森林火灾

在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落实各种有效措施,有效防控森林火灾。

2.抓好生态建设及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林场3.435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1.2415万亩省级公益林、0.6333万亩天然林、1.6202万亩商品林的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措施,提高管护成效;二是加大林区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并适时对林区周边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财务室、营林生产办公室、资源林政管理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6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收入合计4,418,700.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8,700.8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9,753.45元,下降5.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9,753.45元,下降5.7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二是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保护支撑体系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支出合计4,418,700.85元。其中:基本支出4,053,246.07元,占总支出的91.73%;项目支出365,454.78元,占总支出的8.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39,663.62元,下降12.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5,504.19元,下降9.9%;项目支出减少194,159.43元,下降34.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保护支撑体系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53,246.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16,216.87元,占基本支出的96.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7,029.20元,占基本支出的3.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5,454.78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支出68,270.76元,用于支付办公费13,027.38元、维修(护)费30,200.00元、培训费5,000.00元、劳务费19,996.00元、办公设备购置47.38元;事业机构项目30,000.00元,用于支付办公费2,537.50元、租赁费27,462.50元;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支出55,217.02元,用于支付办公费9,421.82元、培训费4,295.20元、劳务费41,5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211,967.00元,用于支付办公费26,504.00元 、差旅费4,990.00元、培训费5,379.00元、劳务费132,894.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40,947.38元、办公设备购置1,252.6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8,700.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639,663.62元,下降12.65%,主要原因为: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二是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保护支撑体系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64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9,55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827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5%。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487,226.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遗属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13.00元,支出决算为35,340.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913.00元,支出决算为31,4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60.2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60.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13.00元,支出决算为35,340.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913.00元,支出决算为31,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60.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和车辆运行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72.89元,下降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34.49元,下降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61.60元,增长67.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险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资产总额22,839,249.43元,其中,流动资产1,072,817.12元,固定资产3,769,551.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9,678,447.3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7,944.2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7,188.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2.00平方米,账面原值142,322.6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4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4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