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3-3/2020103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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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和草原经营方案,培育资源总量,提升资源质量;保护辖区内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9年,我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涉林重点领域乱象治理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抓手,把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融入在行业乱象治理中,深挖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开展集中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摸排行动、违建别墅问题清理排查专项行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专项行动和森林核查工作等六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进行了涉林黑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截至目前林场参加林草局培训3次,召开了林场班子会5次、职工会5次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进行了2013年至今行政许可事项73件、林政案件33件、尚未调处的重证林权纠纷1件进行了全面的涉黑涉恶排查。
2.林政管理工作
为有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林场与林业站、林区派出所协同作战,对辖区内的偷砍盗伐、乱砍乱伐、野外违规用火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1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起,毁坏林木案件1起,共处罚3人次,收缴罚款2842元。
(2)脱贫攻坚工作
我场2019年单位挂钩鸡飞镇里文村,职工分别挂钩鸡飞镇八甲村、干塘村、英韬村、澡塘社区,勐统镇酒药社区、大河村,翁堵镇立桂村,共计260户农户,其中99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161户为非贫困户。我场对脱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做法如下:一是林场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林场的脱贫攻坚工作;二是林场所挂里文村由赵保中支书根据村两委的安排去驻村开展工作,并根据村上的工作需要增加人员去开展工作;三是职工的挂包户分布在不同的村,一般由挂包人员自行和村上联系,按镇、村两委的工作安排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并按规定天数开展每月的入户工作,入户工作主要是了解挂包户的收入情况、收集和解决挂包户的困难问题、给挂包户宣传讲解政策、做挂包户的思想工作、为挂包户的脱贫致富出谋划策等等,做到清楚每一家、每一户、每一人的情况。
(3)森林防火工作
①加强组织领导
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林场把此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以杨金雄场长为组长,赵保中支书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及营林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同时组建了林场应急扑火队,随时枕戈待命。
②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在森林防火期间,我场开展了多种形式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鸡飞中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给学生上宣传课,发放宣传材料,播放森林防火科教宣传片;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到林区寺庙、坟地、主要公路干线和旅游区等人口密集地段进行定点和巡回宣传,在集市、林区、高火险区进行防火知识宣传;三是我场一直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当作整个防火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林场把去年12月份和今年1月份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深入广泛地进行宣传,并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始终。在整个森林防火期间,我场共粘贴各类宣传标语827条,宣传车171台次,短信微信宣传209条,发放各类宣传单1250份,宣传手册70本,户主通知书20份、告坟主通知书310份、签订“无火清明”承诺书204 份、文明祭祀倡议书150份、粘贴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命令110张,新制、翻新宣传牌213块,在林区主要入口悬挂五彩旗9套,进行防火知识培训会议5期、培训76人次,强有力的宣传,取得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③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进入防火期以来,为把森林防火工作抓落实,我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共签订责任状100份,承诺书439份;签订联防协议9份。制定了以林场主要领导为主的林区分片挂钩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人,明确责任人。同时林场成立了森林防火督查小组,对林区管护人员进行督查。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④严格火源管控
在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间,新增临时护林员1名,并划分责任区,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及时发现和排查火灾隐患。
组织开展“无火清明”专项行动,清明节期间,我场在重点林区入口设立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登记检查点4个,执勤人员13人、瞭望台一个,执勤人员3人,认真做好进山人员登记、火种清缴等工作。发放告坟主通知书310份、文明祭祀倡议书150份、签订“无火清明”承诺书204份。
⑤物资储备和应急保障
我场防火物资储备充足,配备有专业扑火设备及防火物资,并设置专人管理,制定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健全物资台账,严格物资管理,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拿得出、用得上。
我场严格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在防火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高危火险期和节假日领导带班、轮班制度;充实防火值班人员,保障通讯畅通,及时处理火情信息,认真做好调度指挥。
⑥经费保障
2019年林场累计投入森林防火资金24.1988万元,用于护林员工资、防火期森林巡护、防火培训、宣传材料费及设备购置保养维修,保障了我场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
(4)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
我场所管护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7125亩,其中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42688亩,管护责任重大。为完善公益林管护工作,有公益林业务人员1名。年初,林场制定公益林管护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公益林管护领导小组,与县林草局签订管护(A)合同2份,与森林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19份、管护责任状15份,制定《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森林管护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管护人员参加了县级培训2次,林场召开管护培训会3次。
(5)财务管理工作
我们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搞好政务及财务公开工作,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明明白白做事、清清楚楚理财,为林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19年度收入合计3911790.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2749.99元,占总收入的96.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9040.50元,占总收入的3.30%。与上年对比增加959698.65元,增长24.53%,主要原因:
(一)2019年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3782749.99元,比2018年元增长1131095.26元,增长42.66%,主要是机构改革,原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撤并入我单位,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二)2019年其他收入129040.5元,比2018年元减少171396.61元,减少57.05%,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不能自主经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19年度支出合计3932223.24元。其中:基本支出3322426.91元,占总支出的84.49%;项目支出609796.33元,占总支出的15.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89234.4元,增长38.31%,主要原因:1.2019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3236899.17元比2018年度元增加2352644.24元增长37.59%,主要是机构改革,原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合并至我单位,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2019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85527.74元比2018年度176159.49元减少90631.75元,减10.08%,主要是由于日常办公经费压减导致。
3.2019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457.20元比2018年9876元增加28581.20元,主要是2019年遗嘱补助标准增加。
4.2019年项目支出609796.33元比2018年314185.11元增加295611.22元,增长94.09%,主要是机构改革,原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撤并入我单位,相关项目资金并入我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2426.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3623.18元,增长31.38%,主要原因:1.2019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3236899.17元比2018年度元增加2352644.24元增长37.59%,主要是机构改革,原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撤并入我单位,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2019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85527.74元比2018年度176159.49元减少90631.75元,减10.08%,主要是由于日常办公经费压减导致。
3.2019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457.20元比2018年9876元增加28581.20元,主要是2019年遗嘱补助标准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9796.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5611.22元,增长94.09%,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原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撤并入我单位,相关项目资金并入我单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商品和服务支出562886.33元,占项目支出92.31%。具体包括办公费182699.38元、印刷费10531.60元、手续费37.60元、电费2569.46元、邮电费1468.00元、差旅费55776.00元、维修(护)费385.20元、会议费4039.00元、培训费14150.60元、公务接待费3472.00元、专用燃料费16317.49元、费劳务费263750.00元、委托业务费6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0.00元。
2.资本性支出中办公设备购置46910.00元,占项目支出7.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4335.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1%。与上年对比增加1131095.26元,增长42.66%,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原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撤并入我单位,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6493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1%。主要用于(1)2019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25613588.2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94.53%;
(2)2019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151350.82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5.47%。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418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7707.80元、职业年金缴费13364.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108.8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912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6757.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2371.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4608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99175.25元、资本性支出4691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7147.00元,完成预算的64.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40.00元,完成预算的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07.00元,完成预算的51.5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942.00元,增长37.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540.00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8.00元,下降30.7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合并至我单位,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0.00元,占49.53%;公务接待费支出3607.00元,占50.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4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0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为事业单位,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资产总额5131528.34元,其中,流动资产820515.97元,固定资产4311012.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2945.1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02774.09元,固定资产增加720171.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76680.8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00元;出租房屋1175平方米,账面原值1272645.7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9917.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131528.34 | 820515.97 | 4311012.37 | 4092287.79 | 218724.5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09)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附表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1)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机构改革,根据昌机编复〔2019〕3号文件,原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撤并入我单位。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