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3-3/20231019-00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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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400601000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和草原经营方案,培育资源总量,提升资源质量;保护辖区内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紧抓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强化林业政策认识,依法行政。一年来,林场按年初的计划,狠抓林政管理,采取文明执法与教育相结合。严格控制毁林开垦行为,杜绝乱砍滥伐、偷砍盗伐行为发生,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禁止乱捕滥猎,开展对违规采脂进行整治,确保生态得到平衡,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大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林政案件15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2起、临时占用林地案件2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起、擅自开垦林地9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876.52元。
2、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森林防火期,林场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成立了新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扑火队,负责组织协调林场森林防火工作。二是早安排早部署,牢牢把住防火工作的主动权。三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林场与林区村及护林点签订森林防火联责任状和承诺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区发展、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
宣传教育是全社会抓森林保护、全民抓防火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道重要工序。切实做到防火期宣传教育先行,在宣传形式、宣传内容上力求创新,让广大群众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中受到了警示、得到启示,不断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一是通过召开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林场在认真贯彻《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大力进行宣传,出动宣传车140次,深入村组粘贴省、市、县政府《森林防火通告》260份、森林防火宣传标语360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3300本、森林防火宣传单1500份、森林防火知识材料1500份、围裙及手提袋1100个,让广大群众在防火宣传教育中受到了警示、得到启示,不断增强了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二是采取集镇街天定点宣传、宣传车街道宣传、利用新兴媒体进行森林防火宣传。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开展宣传,用近年侦破查处的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在群众中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四是以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周为契机,在林区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3、狠抓营林生产工作。要振兴林业,使林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开拓创新,形成良性循环,真正做到青山常绿,后继有林,就必须把营林生产放在工作首位,因此,林场坚持把造林、抚育摆在全场工作的重要位置。2022年西桂林场计划完成造林3589.40亩,实际完成3589.40亩,其中:异地植被恢复造林500.00亩,迹地更新造林3089.40亩,成活率在90%以上,目前林木生长状况良好。
4、狠抓管理促林场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抓好经营管理工作是调动职工积极性、巩固林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决策。因此,林场把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经制度当作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具体为“三个管”工作。
5、认真搞好脱贫攻坚“三深入”工作。 根据脱贫攻坚更戛战区指挥部分工安排西桂林场挂钩立达村25户,西桂村22户,大沙坝村45户共10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更戛村西桂村、大沙坝村98户非贫困户的走访。同时,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抽出一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常年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6、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实行专款专用原则,严格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坚持总量控制,效益优先,以收定支,公开透明,严格控制招待费、会议费、车辆支出。努力增收节支,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为林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7、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落实林场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警钟长鸣,消灭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主要抓禁毒工作、禁赌工作、卫生防治工作、交通安全、伐区生产安全、场区消防安全和其他综合治理安全,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要求,加强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财务室、营林生产办公室、资源林政管理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5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1个,即: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2年度无项目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项目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2年度收入合计3,855,516.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5,516.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16,261.65元,增长46.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16,261.65元,增长46.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增加289,123.72元,卫生健康收入增加71,416.65元,节能环保收入增加79,776.40元,农林水收入增加475,944.88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3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2年度支出合计4,258,137.83元。其中:基本支出2,784,386.67元,占总支出的65.39%;项目支出1,473,751.16元,占总支出的34.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30,045.14元,增长11.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3,364.48元,增长21.01%;项目支出减少53,319.34元,下降3.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89,123.72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1,416.65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76,742.03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53,753.2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3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4,386.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83,868.69元,占基本支出的96.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517.98元,占基本支出的3.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3,751.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319.34元,减少3.49%,主要原因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1、停伐补助支出311,106.4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保护发生相关支出;2、事业机构支出449,990.99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顺利进行的相关费用。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98,543.40元,主要用于林场生态公益林管护,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提高生态效益,保障了管护人员劳务费用;4、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14,110.37元,保障日常工作顺利进行的相关费用支出;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00,000.00元,主要用于立达管护站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5,516.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4%。与上年相比增加800,347.65元,增长26.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1、人员经费增加474,376.18元。2、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8,988.30元。3、项目支出增加316,983.1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9,90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6,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0,954.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2,551.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4,67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58,037.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6,635.6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11,10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补助311,106.4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559,83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9%。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支出254,798.16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98,543.4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14,110.37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主要用于立达管护站建设项目。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接待任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资产总额36,917,974.12元,其中流动资产3,144,124.77元,固定资产471,525.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33,302,323.9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841,369.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400601111
附件【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31018043508486.doc】
附件【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10180435355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