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3-3-/2022-1027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7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400601000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和草原经营方案,培育资源总量,提升资源质量;保护辖区内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紧抓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强化林业政策认识,依法行政。一年来,林场按年初的计划,狠抓林政管理,采取文明执法与教育相结合。严格控制毁林开垦行为,杜绝乱砍滥伐、偷砍盗伐行为发生,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禁止乱捕滥猎,开展对违规采脂进行整治,确保生态得到平衡,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大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林政案件12起,其中:野外违规用火6起、滥伐林木6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714.82元。为林区秩序稳定、资源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森林防火期,林场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成立了以组长杨陈,副组长杨丕军、李何先,成员段国朝、李先荣、段金龙、张春海、普金权、李桂斌、艾中华、施伟南、张丁园、何飞、刘海宣、赵建康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林场森林防火工作。二是早安排早部署,牢牢把住防火工作的主动权。三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林场与林区村及护林点签订森林防火联责任状和承诺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区发展、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
宣传教育是全社会抓森林保护、全民抓防火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道重要工序。切实做到防火期未到宣传教育先行,在宣传形式、宣传内容上力求创新,让广大群众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中受到了警示、得到启示,不断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一是通过召开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结合林区实际,深入村、组召开各类宣传会议共23次,共发放粘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防火命令》100份,《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20份,《昌宁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20份,刷新永久性宣传牌8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3400本,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2000份,粘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360条,出动宣传车53台次,形成强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攻势。二是采取集镇街天定点宣传、宣传车街道宣传、利用新兴媒体进行森林防火宣传。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开展宣传,用近年侦破查处的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在群众中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四是以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周为契机,在林区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3.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社会宣传工作,营造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社会氛围。深入林区开展社会宣传工作,让林农重视疫情、了解疫情、防范疫情,教育林农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做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者、支持者、参与者、践行者,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4全面完成灾害木采伐工作。 为落实以林养林、采育结合、综合利用的目标,进一步减少林农损失,实现资源价值最大化,2021年经林农申请,上级审批,共核发灾害木采伐许可证92份,总蓄积15456.4立方米,总出材量7900.8立方米。林场对伐区的监督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派林场工作人员进驻山场,对伐区木材进行就地检尺,对各伐区建立执行台账、运输台账,严格控制伐区采伐时限、范围、强度、出材量等,确保采伐工作的规范性。
5、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扫黑除恶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做出的重大决策,我场认真执行上级规定,建立各类台账,各个环节的工作已按上级的要求完成。
6、认真搞好脱贫攻坚“三深入”工作。 根据脱贫攻坚更戛战区指挥部分工安排西桂林场挂钩立达村25户,西桂村22户,大沙坝村45户共10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更戛村西桂村、大沙坝村98户非贫困户的走访。同时,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抽出一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常年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7、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实行专款专用原则,严格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坚持总量控制,效益优先,以收定支,公开透明,严格控制招待费、会议费、车辆支出。努力增收节支,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为林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8、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落实林场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警钟长鸣,消灭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主要抓禁毒工作、禁赌工作、卫生防治工作、交通安全、伐区生产安全、场区消防安全和其他综合治理安全,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要求,加强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39254.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9254.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27168.26元,下降28.0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人员调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本年使用指标记账,以支出资金定收入,因此到位资金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减少186325.79元,减少58.76%;卫生健康收入减少36621.47元,减少15.93%;节能环保收入减少359070.00元,减少60.82%;其他收入减少3943.00元,减少100.00%;农林水收入增加1716213.86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调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本年使用指标记账,以支出资金定收入,因此到位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828092.69元。其中:基本支出2301022.19元,占总支出的60.11%;项目支出1527070.50元,占总支出的39.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9666.18元,下降1.58%,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调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本年使用指标记账,以支出资金定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86325.79元,减少58.76%;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6621.47元,减少15.93%;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25137.23元,增长47.63%,农林水支出增加2314898.0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1022.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2101.20元,下降13.92%,主要原因以前年度支出非财政拨入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2209492.51元,占基本支出的96.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529.68元,占基本支出的3.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7070.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1767.38元,增长39.42%。主要项目支出及工作开展情况:1、本年天然林保护项目资金支出387848.43元,主要用于93462.5亩天然商品林管护费用支出;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支出289848.07元,主要用于管护40552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7105亩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支出;3、非税收入65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保护及执法相关经费支出;4、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842874.00元,其中:772924.00元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69950.00元用于93462.5亩天然商品林管护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5168.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81%。与上年对比减少511300.69元,下降14.34%,主要原因1.人员增减变动。2.调资。3.年初本单位只做基本支出预算,不做项目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78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766.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0016.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325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442.3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4814.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784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9%。主要用于停伐补助支出387848.43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343281.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885453.38元,公用经费91529.68元,事业机构支出65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89848.07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995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96.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无接待任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7262.47元,下降3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262.47元,下降36.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批次,没有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部门资产总额3076604.17元,其中,流动资产2493945.46元,固定资产2745965.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01556.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1439.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76604.17
| 2493945.46
| 2745965.31
| 1968629.40
|
|
| 777335.91
|
|
|
|
|
|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2-1—附表12-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本单位不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4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