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3-3-/2020-1030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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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和草原经营方案,培育资源总量,提升资源质量;保护辖区内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
负责昌宁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天堂管护所管理范围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林场在县林草局和上级部门的总体工作思路和要求下,有效推进林场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全力打造生态林场、人文林场、平安林场、和谐林场。林区秩序和谐稳定,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保证了林场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现将全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圆满结束
2019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上级部门正确领导下及林场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结束。全年防火工作抓实7项措施,稳步推进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工作职责。林场成立领导小组、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督查小组、防扑火队伍,明确工作职责。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签订防火责任状及相关协议。县林草局与林场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1份,林场与干部职工及各护林员签订《天堂林场2018-2019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32份,与毗邻单位签订联防协议2份。做到每个营林区、每个山头都有明确的责任人。三是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业务培训1次,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7次。同时,请周边村社在各种工作会议上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20余次;提前进入防火戒严期,设立3个防火检查站,全年共登记进山人员15900人,进山车辆3000余辆,签订承诺书3000余份,向进山人员、各施工工组、毗邻村寨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宣传册400余份,悬挂布标20余条。四是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共落实林缘地主46户,坟主362户,认真对进山人员开展防火宣传工作,确保火种不入山、林区不用火。五是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教育,认真做好“秘境天堂”活动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巡查工作。六是抓实应急值守,确保电话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七是抓经费投入,提供资金保障。共投入防火经费12万余元,有力保障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逐步完善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生态公益林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落实管护主体,签订管护合同18份。三是加大巡查力度,要求正式职工每月到挂钩营林区巡查不少于3次,护林员每月巡查不少于22天。四是建立健全公益林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各经营责任区的经营活动和资源变化情况及时修档归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五是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公益林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公益林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3.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完善天堂管护所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保护所内业资料逐步完善。二是扎实开展“绿卫2019”自然保护区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周边乡镇、村社及进山人员的宣传力度,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三是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内探矿权设置、违法采石采砂、滥捕乱猎、偷砍盗伐、擅自进入核心区等非法人类活动。四是对保护区范围内的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地块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管护所辖区范围内的43个遥感监测地块无违法违规行为。五是结合公益林管理及林政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加强管护,为充分发挥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打下坚实基础。
4.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主动联系服务周边村(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林农法律意识。二是召开专题会议,严厉打击毁林种植“三七”等发展林下产业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三是结合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公益林管理工作,加大对林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力度,对野猪族群及野鸟迁徙通道、越冬栖息地进行重点监测,切实做好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巡护力度、打击力度,加强与森林公安及周边乡镇、村社的联防力度,切实做好林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并配合森林公安处理林政违法案件。
5.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提前防范
结合历年林区森林病虫害重点区域监测和治理情况,要求护林员在巡山护林过程中,实时监测,及时上报,为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依据。
6.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学习宣传到位,吃透改革精神和内容;二是摸底排查到位,进一步进行“回头看”;三是组织落实到位,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档案整理到位,规范改革成果运用等措施。不仅更进一步完善了林区的水电路建设和林场各护林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保障了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条件,促使干部职工做事的激情高涨,也为更好地保护林区森林资源奠定了基础。
7.项目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指定专人及时了解工程进度,收集整理影像资料等工作。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截至目前,场部电路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
8.财务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一是在资金的管理、征收、上交的过程中严格按财经纪律及林草局计财科的要求,开展工作。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及时核报各类项目款项,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二是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有效控制了因为财务管理混乱,滋生腐败的现象发生。三是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每月在班子会上,每季度在职工会上公布1次财务收支情况,大大增强了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四是根据林场开支大、来源少、接待多地实际,林场坚持以节俭为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9.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全年来林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和排除。一是与各进驻林区的施工组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适时开展道路交通、防扑火等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三是根据各项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及巩固“平安昌宁”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交通安全、巩固无毒县、信访等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做到常检查、常整改、常汇报。全年来,林场全体干部职工上下同心,未发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达到了“保安定、促发展”的目的,进一步推动了“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开展。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到位
为保障林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林场采取多种方式结合,一是深入摸排,有力保护森林资源。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林场把保护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摆在重要位置,按计划、有步骤开展专项打击工作,通过开展摸排,集中排查等方式,收集梳理案情线索,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及森林公安汇报情况,有效保护了林区森林资源安全。二是明确目标,坚决打击违法犯罪。为有效打击林区涉黑涉恶现象,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林场坚持抓源头、抓重点。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林场结合自身实际,对重点领域及林草系统行业乱象进行了重点排查,主要对辖区内采石、采砂、采矿过程中违法侵占林地、违法违规修建墓地等违规使用林地、偷砍盗伐木材或其他木材经营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滥捕乱猎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违法纠结、带头阻挠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态建设项目实施、个人或企业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区及国有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扫黑氛围。为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了解与积极参与性,林场充分利用传单、横幅、QQ、微信群方式等对林区内、周边村社和进山人员广泛宣传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350次、车辆60次、悬挂横幅2条、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海报达12张,制作宣传展板一个、发放宣传单1300份、干部职工转发网络扫黑除恶相关新闻资讯231条,同时采取在林区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开展工作以来,措施到位,工作有力,天堂林场辖区内未发生涉黑涉恶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19人,事业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2019年度收入合计494005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0050.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94399.87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是:1.人员调动,调资;2.林场进行输电线路及管护用房改造,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2019年度支出合计3994092.19元。其中:基本支出2676222.95元,占总支出的67.00%;项目支出1317869.24元,占总支出的33.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62499.89元,增长19.89,主要原因是:1.人员调动,调资;2.林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且巡山护林次数增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3.2019年在职员死亡1人,产生死亡抚恤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76222.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100.99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资;2019年在职员死亡1人,产生死亡抚恤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7869.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3398.90元,增长89.77%,主要原因是林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且巡护公益林、天然林次数增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4332.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22%。与上年对比增加184212.09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资;2019年在职员死亡1人,产生死亡抚恤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7088.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4436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49.3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277.3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013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等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9230.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1788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1%。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100元,支出决算为42459.04元,完成预算的9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968.04元,完成预算的123.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91.00元,完成预算的32.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林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确保节支增效。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722.76元,增长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426.86元,增长5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04.10元,下降68.0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林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968.04元,占87.07%;公务接待费支出5491元,占12.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968.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968.0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9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资产总额4052751.99元,其中,流动资产2350612.64元,固定资产1702139.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0385.2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25652.17元,固定资产减少685266.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53.33平方米,账面原值567079.32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052751.99 | 2350612.64 | 1702139.35 | 1388398.73 | 111963.52 | 201777.1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09)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附表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1)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