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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3-3-/2019-1029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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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建设和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经营方案,培育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依法保护好辖区内林木、林地资源,严格查处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捕乱猎、乱采乱挖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去冬今春的森林防火任务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我场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安全:一是林场森林防火工作早落实、早安排。进入防火期我场积极召开了森林防火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全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对我场2018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具体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场长为组长、副场长为副组长、防火员、各管护点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制定森林火灾防控方案;督促森林防火瞭望台认真搞好监测,做到了防火工作领导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了防火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落实防火工作责任。进入防火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田园镇森林防火指挥所与我场签订了防火责任书,我场分别与驻林单位、护林员签订防火责任书,明确防火责任,层层落实防火责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进入防火期,我场及时组织人员在场部及各护林点周围、各入山口醒目位置粘贴临时性防火宣传标语500余幅;翻新永久性防火宣传碑15块,喷写半永久性森林防火标语30条;分别粘贴省、市、县《森林防火命令》24份,发放森林防火须知材料4000余份,传单4000余份;进入高危火险期,增设森林防火宣传登记站两个,加大对入山人员及清明期间上坟人员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四是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各护林点加强对所属辖区的流动人员和“五种人”的管理,在火源管理方面做到严防死守。五是积极筹措资金,聘请护林员参与防火工作,购置大刀、防火拖把、水桶、灭火拍、锄头等防火物资和工具。六是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内业管理。进入森林防火期,坚持24小时值带班,全场职工24小时开手机,做到随叫随到,严禁脱岗、漏岗现象发生,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值班日志的整理记录工作,并保证通讯畅通,随时通报情况。通过以上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确保了林区森林资源安全,圆满完成了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取得了全年无森林火情的好成绩。

2.加大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显成效

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是为了有效地保护现有森林资源,保持森林资源持续有效增长,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难度较大。2018年,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我场加强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新造林地的管护力度,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责任制度,制作管护责任牌,配发管护服,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有力地促进了管护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强城市面山林区治安管控,在县林业局和县森林公安局的领导下,组织“绿盾巡逻队员”开展日常巡护工作,结合林区实际,从宣传入手,口头对进入林区群众宣传森林法律法规5000余人,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督查力度,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1起,收缴林政罚款62,454.00元,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辖区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

3.加强管理,如期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1)完成2017年6018亩森林抚育任务。昌宁县2017年度森林抚育项目在昌宁县西山林场实施6018亩,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于4月2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了项目招投标竞争性谈判会议,确定了施工队,于4月5日开始对项目区全面进行割灌除草,对200亩项目区进行了施肥补植。于6月20日全面完成6018亩项目抚育任务,并顺利通过上级验收,现全面进入管护阶段。

(2)完成2016年6490亩森林抚育和2000亩战略储备林补植任务。为了巩固项目成果,推进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建设要求,7月20日组织对两个项目区进行了抚育、补植、施肥。7月30日全面完成2016年战略储备林1083亩的抚育、施肥、补植任务;完成2016年森林抚育915亩的抚育、施肥、补植任务。

在项目建设工作中,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林场与各片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由各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全程监督指导,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严格按工作步骤要求按既定目标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4.加强监测,切实做好森林病害、虫害的防治及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为切实做好森林病害、虫害的监测防治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我场专人负责监测,建立了以麻栗洼、石佛山、茶花山、李子树林区为主的监测点,以各护林点为监测单位的监测网络,严密注视病虫害发生、发展情况。并对非洲野猪猪瘟进行监测,开展日报告制度。通过监测,林区内未发现病虫害和野生动物不明原因死亡等情况。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为改善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环境,经研究,决定实施林场场部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挡墙支砌、排水沟建设、地板硬化、化粪池建设、绿化5个项目,现已全面完工。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了我场职工办公及生产生活条件,同时推进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6.其它工作

(1)加强财务管理,按时完成各种项目报账工作,确保林场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防范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度收入合计7,226,195.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9,710.66元,占总收入的54.3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296,485.18元,占总收入的45.62%。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度支出合计6,368,509.84元。其中:基本支出3,505,207.66元,占总支出的55.04%;项目支出2,863,302.18元,占总支出的44.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05,207.6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5%。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63,302.18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和公益林、天然林及国有林场改革发生的相关支出。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3,988.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16%。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58,84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64,15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0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176.5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2,27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16,371.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15,898.9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12,8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33,878.00元,其他林业支出79,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41.00元,完成预算的4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41.00元,完成预算的41.4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支出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无对比数据,因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141.00元,占41.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4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为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西山国社合作林场资产总额6,694,148.59元,其中,流动资产3,626,973.57元,固定资产3,067,175.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单位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694148.59

3626973.57

3067175.02

2790604.34

276570.6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2,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林场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计提过固定资产折旧,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按净值填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