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3-3-/2019-1029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在昌宁县林业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建设和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经营方案,培育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依法保护好辖区内林木、林地资源,严格查处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捕乱猎、乱采乱挖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防火工作

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抓实6项措施,稳步推进防火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工作职责。林场成立领导小组、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督查小组、防扑火队伍,配备专职护林员26人,季节性护林员2人,明确工作职责。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签订防火责任状及相关协议。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期的要求开展工作,林场与县林业局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1份,与各护林员签订《天堂林场2018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21份,与林区施工单位签订森林防火协议4份,与毗邻单位签订联防协议6份。做到了每个营林区、每个山头都有明确的责任人。三是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业务培训2次,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7次,同时,请周边村社在各种工作会议上宣传森林防火工作20余次;提前进入防火戒严期,设立平坡、李子树2个防火检查站,共登记进山人员17200人,进山车辆3000余辆,签订承诺书3982余份,向进山人员、林区施工工组、毗邻村寨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30000余份,宣传册300余份,张贴省市县防火命令15份,悬挂布标10条,县电视台宣传1次,3月份组织扑火队开展演练活动1次。四是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进入防火期后,要求森林防火专职人员及时上岗履职,加强巡山检查和火情监测;强化重点人群的监管及五种人进行造册登记;组织林场干部职工及护林员深入林区开展违规用火专项巡查50次,组织巡山护林员配合林区派出所对重点林区进行巡护检查22次;开展火险隐患大检查活动,将火灾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林区动植物资源及周边群众财产安全;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共落实林缘地主46户,坟主362户;认真对进山人员开展防火宣传工作,确保火种不入山、林区不用火;认真做好“秘境天堂”活动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巡查、服务等工作,确保活动期间森林资源安全。截至6月10日,共收缴各类火种507余只。五是抓实应急值守,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取消一切节假日,确保通信畅通。六是抓经费投入,确保资金保障。为确保防火工作顺利开展,林场共争取各类资金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通道维护、防火宣传、防火物资仓库、防火检查站建设等工作,有力地保障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林业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提升业务水平。林场通过鼓励干部职工自学,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授课,组织开展林政执法人员培训及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主动联系周边村(社区)及毗邻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林农法律意识。三是加强交流学习和沟通协调,与毗邻村社、兄弟单位和森林公安建立联防机制,提高森林生态防控体系能力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大巡护力度、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和打击乱挖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的各种违法行为。

3.生态公益林工作

一是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及护林员加强学习生态公益林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落实管护主体,签订管护合同18份。三是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区范围及工作职责。四是加强巡山护林力度和宣传力度,要求正式职工每月到挂钩营林区巡查不少于3次,护林员每月巡查不少于22天。五是强化护林员队伍建设。制定护林员考核标准,建立奖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护林员待遇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了护林员的护林积极性。林场成立考核小组,每月对护林员管辖区域的管护成效、管护站点管理情况、出勤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并作为考核依据之一。六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七是与周边村社着力搞好关系,共同守护山林,达到一方水土保一方平安的目标。八是建立健全公益林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各经营责任区的经营活动和资源变化情况及时归档修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九是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公益林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公益林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4.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林场对所辖区域内的林地,主要采取标准地调查、辅助调查和场所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共设调查线路3条,调查样地4个,林场及时对调查记录进行整理、统计。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林区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

5.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进度及质量,收集整理影像资料等工作。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四是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有效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决不违反法规、省略程序,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五是完成建设项目4个,分别是后山河管护站点建设项目、大河管护站点建设项目、穆家地管护站点建设项目、昌宁县2018年采石厂(昌宁县盈丰镕石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厂)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项目(广玉兰栽植),项目资金共计93.37万元,均已通过验收。

6.安全生产工作

林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和排除。一是精心组织,及早安排。针对安全生产形势,林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了早动员、早部署、早防范。二是与各进驻林区的施工组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适时开展食品安全、道路交通、防扑火等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四是根据各项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暨巩固“平安昌宁”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交通安全、巩固无毒县、信访等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做到常检查、常整改、常汇报。林场全体干部职工上下同心,未发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达到了“保安定、促发展”的目的,进一步推动了“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天堂国有林场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2018年度收入合计4,345,650.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9,668.51元,占总收入的68.5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65,982.20元,占总收入的31.43%。本单位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2018年度支出合计3,331,592.30元。其中:基本支出2,637,121.96元,占总支出的79.16%;项目支出694,470.34元,占总支出的20.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本单位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37,121.96元。本单位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4,470.34元。本单位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顺利进行的相关费用和公益林、天然林及国有林场改革发生的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0,120.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05%。本单位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90,96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76,180.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2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63.71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4,04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33,69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1%。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24,541.18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263,151.59元,其他林业支出46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100元,支出决算为41,736.28元,完成预算的86.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541.18元,完成预算的8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195.10元,完成预算的9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确保节支增效。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无对比数据,因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41.18元,占58.80%;公务接待费支出17,195.10元,占41.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41.1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541.1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场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195.1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195.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为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额4,085,567.17元,其中,流动资产1,425,874.57元,固定资产2,659,692.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单位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085,567.17

1,425,874.57

2,659,692.60

1774333.88

263,259.37

622,099.3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

(二)因林场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计提过固定资产折旧,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按净值填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