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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3-3-/2019-1029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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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建设和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经营方案,培育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依法保护好辖区内林木、林地资源,严格查处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捕乱猎、乱采乱挖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规划计划编制,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林业相关技术培训。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2017年公益林道路维护项目2018年实施,项目投资8万元,已完成项目建设、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为刺竹山丫口至酸格林公益林管护道路维护8 km,新开挖侧沟2.4km,清理侧沟5.6km,新建钢筋砼圆涵管7座,C25混凝土路面80㎡,铺填路面500.4m³。

2.公益林、天然林管护

国家级公益林6125亩。未发生乱砍滥伐、偷砍盗伐、乱捕滥猎、采砂、采石、采脂行为。林业局下达我场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资金12.613万元,其中补偿资金5.743万元、管护补助6.87万元(管护劳务费4.07万元、火灾预防与扑救1.5万元、责任制检查考核0.3万元、培训及宣传1.0万元)。补偿资金完成支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0万元、差旅费0.472万元、火灾预防与扑救的防火物资架0.271万元。

省级公益林4407亩。未发生乱砍滥伐、偷砍盗伐、乱捕滥猎、采砂、采石、采脂行为。林业局下达我场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722万元,其中所有者补偿资金0.622万元属上级补助收入、管护补助3.1万元属财政拨款(火灾预防与扑救1.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1万元、宣传培训0.5万元、设备购置与能力建设0.5万元)。补偿资金0.622万元用于差旅费。

天然林停伐14680.6亩。未发生乱砍滥伐、偷砍盗伐、乱捕滥猎、采砂、采石、采脂行为。林业局下达我场天然林停伐资金21.2277万元,其中补偿资金12.0277万元(农户9.115万元、2.9127万元)、管护补助9.2万元属财政拨款(管护劳务费4.4万元、责任制检查考核1.0万元、宣传培训3.2万元、管护政策法规宣传及碑牌制作0.6万元)。林场2016年、2017年补偿资金5.8254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费用2万元、宜林地造林费用1.6万元、澳洲坚果试验示范基地提升改造费用2.2254万元。

3.森林防火工作

我场严格按照局、镇要求,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和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强化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与护林员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责任书)》8份,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粘贴防火宣传标语650余幅、《昌宁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6份、《昌宁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通告》6份、《云南省人民政府2018年森林防火命令》4份,发放《宣传手册》30份、防火旗60面、发放宣传单3000份、发放文明上坟告知通知书900份、张贴森林防火宣传图片100张、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袋1000只、签订文明上坟责任书14份。高危火险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不定期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防火物资储备和登记造册管理,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工作。我场继续保持了无森林火灾、火警发生的可喜成绩,顺利通过县级考核。

4.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病虫害防治工作林场高度重视,努力达到统防、统治、积极消灭的目的,在辖区设立监测点,科学监测,加强监测点管理,工作到位,2018年4月8日对32000亩针叶林林区实施病虫害普查,发生松毛虫受灾16200亩,药物防治3次(每次药物喷粉3次),用药15吨,全面开展灭虫减灾工作,灾情得到较好控制。

5.防灾减灾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营造防灾减灾的宣传氛围,唤起干部职工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开展“防灾减灾”的系列主题宣传演练活动。一是积极开展抗灾防灾演练,防患于未然。二是拟定“防灾减灾”公约并宣布实施。三是重温防震防火紧急疏散演练,进一步检验了应急反应力量,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增强了防灾减灾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放松。

(三)其它工作

1.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抓紧抓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强化林业政策认识,依法行政。全年未发生乱砍滥伐、偷砍盗伐、乱捕滥猎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多样性得到了有效发展。

2.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创建和谐单位、群众认可单位。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根本上提高工作效率,激发职工工作热情,树立良好的林业干部形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考核奖励机制,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议,为职工提供更好的参政、议政和主动参与管理林场工作的舞台。

3.安全生产工作

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落实林场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警钟长鸣,消灭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要求,加强责任制管理,签订14份责任书。主抓禁毒、禁赌、禁酒、卫生防治、交通安全、场区消防安全和其他综合治理安全工作,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安全事故。

4.信访工作

我场根据林业局对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通过强化领导,明确目标,健全制度,狠抓落实,维护了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全年上访事件为零。

5.坚果地抚育施肥

林场60亩坚果基地,全面进行割草除灌、施肥等抚育工作。

6.积极参加勐统林业站工作

2018年3月9日至6月20日林场安排4人参加勐统林业站的森林督查工作,出车128次,排查疑似图斑64个。6月21日至7月10日帮助勐统林业站丈量退耕还林地2800亩。

7.积极参加脱贫攻坚工作

每个月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贫困户及联系户家至少走访2次,与贫困户唠家常、话感恩4天。参加酒药寨社区录入数据、入户调查、贫情分析、开户长会议276次,出车248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度收入合计1665535.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9566.21元,占总收入的88.2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5968.89元,占总收入的11.77%。无与上年对比数据,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度支出合计1,524,494.74 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280.63元,占总支出的81.49%;项目支出282,214.11元,占总支出的18.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无与上年对比数据,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2,280.63元。无与上年对比数据,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2,214.11元。无与上年对比数据,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282214.11元,包括办公费38694.64元、印刷费15527元、邮电费734元、差旅费8019元、培训费6375元、专用材料费12402.50元、专用燃料费7673.50元、劳务费187318.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9.97元、其他交通费用2210元,占项目支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6,302.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66%。主要包括事业运行1065159.8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706.40元,农林水支出122436.14元。无与上年对比数据,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5,15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支出1042500元,用于办公费、手续费、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2659.81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70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706.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22,43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元,支出决算为600元,完成预算的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0元,完成预算的2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支出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节约开支,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无对比数据,因昌宁县勐统国社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600元,占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为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资产总额1,700,627.26元,其中,流动资产536,644.87元,固定资产1,163,982.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昌宁县勐统国社合作林场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00627.26

536644.87

1163982.39

575123.68

588858.7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林场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计提过固定资产折旧,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按净值填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