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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3-3/20230222-0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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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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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和草原经营方案,培育资源总量,提升资源质量;保护辖区内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

负责昌宁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江边管护所管理范围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是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支部办公室、林场办公室、财务室、自然保护区办公室、天然林公益林办公室、防火值班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作风建设

领导班子高度统一,分管领导切实进入角色,切实履行分管职责。加强团结,加强领导与领导、领导与下属、同事与同事的相互沟通协调;场负责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带头执行和督促林场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纪律作风督查实施方案”,继续安排专人进行上下班登记,严肃纪律,惩处公开;学习和运用新的林业知识;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林业管理、林业调查与设计等行为,廉洁做人,维护单位形象。

2.有计划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023年,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将紧紧围绕全县林业产业发展的需求:一是维护好森林生态效益发展平衡;二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三是管护好公益林和天然林,确保林区平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37290.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06489.8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30800.2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80022.79元,同比增长19.53%,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5077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706.68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增加,各类保险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4540元,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发放人数增加1人,遗属补助标准提高;其他收入增加4002.71元,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度林业草原往来专项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06489.82元,其中:本年收入2806489.8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6489.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76020.08元,同比增长20.43%,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5077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706.68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增加,各类保险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4540元,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发放人数增加1人,遗属补助标准提高。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 130800.2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30800.2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002.71元,同比增长3.16%,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度林业草原往来专项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37290.0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806489.82元,其中:基本支出2794289.8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63820.08元,同比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增加,各类保险增加,遗属补助发放人数增加1人,遗属补助标准提高;项目支出122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22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计非税收入增加。其他支出13080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2.71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度林业草原往来专项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2794289.82元,其中:人员经费2676650.72元;公用经费117639.1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122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122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032.7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4.“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6721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9993.5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用。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090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33.91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8.“2130204 ”(事业机构)支出:2133312.6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1994954.84元,社会保障缴费11318.68元,公车购置及运维费13048.00元,工会经费32339.1元,其他公用支出69452元,专项工作补助经费1220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130800.2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130800.2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48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048元,较上年减少16952元,下降56.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原因: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原因:无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048元,较上年减少16952元,下降56.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48元,较上年减少16952元,下降56.5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原因:上年度存在公车修理费未支付款项,决算数小于实际款项发生数额,且上级规定本年度预算数不得超过上年决算数,故本年度预算数下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1个,资金12200元,通过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补助成本性支出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促进林场更好地保护、培育森林资源。一是完成70692.1亩森林管护,防止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控制林区有害生物成灾率;二是保护好林区动植物资源,保持活立木蓄积,保持森林覆盖率,加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三是针对森林资源保护等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向林区、林场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服务,提高群众的森林保护意识。

本单位纳入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项目1个,资金130800.2元,通过核算相关部门间往来款项,完成上级部门下达林业和草原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核算管理,通过人才培养、科技投入、林业草原管护等方面的投入,促进林业草原生态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结合,统筹发展。

本单位2023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1069416.81元,其中,流动资产1429872.36元,固定资产1308398.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5426.6元,其他资产(林木资产)8285719.3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31072.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400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