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3-3-/2021-0225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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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和草原经营方案,培育资源总量,提升资源质量;保护辖区内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是昌宁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全额事业编制单位)单位编制人数24人。有车辆编制1辆。变动原因:根据《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收回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昌机编发〔2020〕14号,收回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事业编制1名。调整后,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事业编制24名;
人员情况,年末在职实有22人,离退休人员12人。变动情况及原因:当年年初实有24人,因工作调动,1人调到昌宁县观音山合作林场,1人调到小龙潭木材检查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森林防火工作
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严峻形势,我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立足于早部署、早安排,成立了以杨金雄场长、赵保中支书为组长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组建林场应急扑火队;成立督查小组对各管护站、管护人员的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2.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作风建设
领导班子高度统一,分管领导切实进入角色,切实履行分管职责。加强团结,加强领导与领导、领导与下属、同事与同事的相互沟通协调;组室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带头执行和督促组室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纪律作风督查实施方案”,同时安排专人进行上下班登记,严肃纪律,惩处公开;学习和运用新的林业知识;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林业管理、林业调查与设计等行为,廉洁做人,维护单位形象。
3.有计划的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021年,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紧紧围绕全县林业产业发展的需求:一是维护好森林生态效益发展平衡;二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三是管护好公益林和天然林,确保林区平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6.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6.1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25万元,主要原因为:因人员工作调动,1人调到昌宁县观音山合作林场,1人调到小龙潭木材检查站。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6.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6.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6.10万元(本级财力256.1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25万元,主要原因为:因人员工作调动,1人调到昌宁县观音山合作林场,1人调到小龙潭木材检查站。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6.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工作调动,1人调到昌宁县观音山合作林场,1人调到小龙潭木材检查站;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只做基本支出预算,不做项目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 2130204 ”(事业机构)支出:205.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186.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车购置及运维费3.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3.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6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3010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81.6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3010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津贴补贴53.9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工作性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方津贴等。
3.“30103”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奖金6.80万元,反映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30107”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绩效工资44.08万元,反映事业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
5.“30108”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7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30110”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50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3011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9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3011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6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工伤、失业保险。
9.“3020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品、报刊杂志等支出。
10.“30206”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电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电的开支。
11.“30207”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邮电费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0.0万元),用于单位日常邮寄信件、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的开支。
12.“3021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差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检查、调查等工作产生的差旅费。
13.“30217”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公务接待费0.20万元,用于公务往来中产生的接待费用。
14.“3023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15.“30228”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工会经费3.46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16.“30305”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下的生活补助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2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1年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加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1年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40人次。主要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原因:根据昌公车办发〔2019〕10号文件规定核定车编制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附件【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doc】
附件【附件1: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