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2-0402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招投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4-02 |
文号 | 浏览量 |
1.招标条件
昌宁县大水平水库扩建工程已被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规计﹝2022﹞8号文列为2022年度重点水网新开工建设项目。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昌宁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国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昌宁县大水平水库扩建工程是在现有的昌宁县大水平水库(现状为小(一)型水库),基础上进行扩建。拟扩建设计总库容为1090万m3,兴利库容638.28万m3,坝顶长575.60m,最大坝高70.50m,工程规模为中型水库。设计规划灌溉总面积16816亩,其中改善大水平原灌区面积5080亩、新增灌区面积11736亩,同时兼顾卡斯、湾甸集镇及周边范围内3.5万人的后备供水保障。昌宁县大水平水库扩建工程估算总投资约8.8亿元,其中建设征地移民估算投资约1.0亿元。
2.2 项目地点:保山市昌宁县。
2.3 招标范围:昌宁县大水平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移民实物指标调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各阶段建设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具体内容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2.4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并达到送审条件,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经专家评审后60日历天内必须修改完成并获得专家评审意见,工程建设期间配合招标人开展相关工作。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法人证书,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或2019年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若有),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经审计财务状况或说明,事业单位需只提供会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自行提供书面说明或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全国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官网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没有被公示为失信曝光(失信黑名单)的情况。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参加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材料。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分为网络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环节,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先进行网络报名后再进行报名投标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5.1.1 网络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在交易系统招标公告所示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的任意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点击“保山市”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同时打印报名回执。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5.1.2 报名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22年3月 日至2022年3月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持:(1)投标报名确认表(招标文件附件自行下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的通知(保公管发〔2020〕2号)文件相关要求,投标人自行在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承诺书(投标人)”格式,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的原件,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河北庭商务中心1101室完成确认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1200元,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报名的其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会地点:详见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页所示。
6.2 网上递交: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点击“保山市”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解密方式: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需在截标时间前30分钟内进行网上签到,并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系统异常除外)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开标、评标。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在线提出异议,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线回复。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签名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昌宁县水务局 | 代理机构: | 云南国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信用代码: | 115330250152640259 | 信用代码: | 91530102MA6P8FQ19N |
地 址: | 昌宁县右甸南路2号 | 地 址: | 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河北庭商务中心1101室 |
联 系 人: | 熊先生 | 联 系 人: | 吴女士 |
工作电 话: | 18788017009 | 工作电 话: | 18213028102 |
电子邮件: | 601509356@qq.com | 电子邮件: | 1651084101@qq.com |
9.监督单位及电话
市级监督单位:保山市水务局
监督电话:0875-222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