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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20260123-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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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中所有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报告可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ncn.gov.cn)查阅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或提出意见建议,请联系昌宁县水务局办公室(通讯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2号;联系电话:0875-7130732;电子邮箱:cnswjzw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昌宁县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水利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优化公开平台,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专栏,围绕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监管、安全生产、农村供水管理等重点领域,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18条,公开政策文件6件,未接到网站领导信箱来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严格遵循《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不断优化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确保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畅通,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5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和网上信箱留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规范发布流程,全面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压实从起草、审核到签发的各环节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且安全合规。二是健全长效制度机制,修订并以《昌宁县水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为核心,配套完善了属性认定、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等系列规程,形成了系统化的“1+N”制度框架。通过将公开要求嵌入日常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升了信息管理的规范化与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昌宁县水务局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性和便民性为目标,着力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水务版块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一是持续优化平台功能与结构,紧密结合年度水务重点工作及公众普遍关切,对网站栏目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优化升级,使栏目设置更清晰、信息归类更精准,方便公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二是夯实技术运维与内容保障基础,严格落实平台日常运维专人负责制,明确内容审核、更新发布、安全巡检等岗位职责。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对网站链接有效性、附件可下载性、页面兼容性进行排查,确保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三是积极提升在线服务体验,通过优化页面布局、提高信息更新频率,致力于为公众提供更加及时、准确、便捷的政府信息服务,切实发挥平台在沟通政府与公众中的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业务人员及分管领导参加县级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6.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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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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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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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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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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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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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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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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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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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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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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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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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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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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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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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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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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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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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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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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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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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通俗性有待增强,运用图表、案例、问答、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的实践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不足,针对公众关切和热点问题的主动回应机制需进一步健全。三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颗粒度有待提升,与群众“看得懂、用得上”的需求存在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围绕重要政策文件及专业性较强的信息,积极采用图文解析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提升政策传播力、影响力。

二是健全互动回应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对涉及水务工作的社会关切和疑虑,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声、主动回应,解疑释惑,增强政民互动。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进一步细化水利项目审批、建设进展、资金使用、质量安全、运行管护等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内容,推动信息发布由“有没有”向“好不好、细不细”转变,更好服务公众生产生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昌宁县水务局没有信息处理费收费的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