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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20250122-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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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昌宁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nc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昌宁县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2号,电话:0875-7130732,邮箱cnswjzw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来,昌宁县水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凝聚全局力量,攻坚克难,着力破解水利跨越发展难题,以抓好群众供水保障和水旱灾害防御为中心,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大抓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水利改革,全力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群众饮水安全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利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昌宁县水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特别是围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度、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畅通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全年通过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19条,公开政策文件3件,其中部门文件2件,规范性文件1件,未接到网站领导信箱来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要求,昌宁县水务局发布了依申请接受渠道、申请注意事项、申请办理有关说明等,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2024年,昌宁县水务局共收到同一自然人2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4件信息,对答复意见申请行政复议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抓实政府信息公开拟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签字审核制度,规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性。二是健全公开制度体系。完善了《昌宁县水务局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严格把关发布稿件的合法性、内容准确性以及流程合规性,加强日常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杜绝表述错误、个人隐私泄露、国家及工作秘密泄露等问题,确保信息公开的严谨性与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昌宁县水务局积极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在2024年6月中旬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栏目自检自查,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业务调整划转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部门栏目优化调整建议,对政府信息平台公开目录进行及时更新,栏目设置进行调整优化。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运维工作,保障平台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

昌宁县水务局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有效提高本单位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完善工作领导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充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信息监督,并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7.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2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部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还不够高,结合地区实际、自身特点的信息公开较少,与水务业务工作融合较少。三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部分信息内容专业性强,还是存在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

(二)下步改进计划。

一是加大重视程度,增强政务公开水平。把“回头看”作为政务公开自查自纠的常态化手段,查找当前不足、深挖风险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定期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议,把握当下工作重点,严格审核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讲求实效,突出重点,确保公开的信息更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二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拓展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深入挖掘水利规划、项目进度、项目管理等领域信息,不仅公开常规内容,还将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细节信息纳入公开范畴,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实现最大化公开,及时公开,满足公众对水务工作全方位了解的需求。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健全信息审核机制,保障重点环节责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从严把关,认真上报《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审查表》,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要求,加大对公开内容的督促检查,做到发布的信息准确、可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昌宁县水务局没有信息处理费收费的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