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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20240126-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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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nc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昌宁县水务局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2号,电话:0875-7130732,邮箱cnswjzw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昌宁县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文件的通知,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角度出发,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切实提升全局政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本年内,昌宁县水务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文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六大块栏目主动公开累计156条信息,其中第四大块栏目政策文件中:部门文件2条、规范性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第五大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中:组织机构6条、通知公告4条、突发事件应对处置1条,优化营商环境2条、六稳、六保工作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条、行政执法信息36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条、人大建议办理结果1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1条、发展规划1条、市政服务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6条、人事信息1条、计划总结3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条、行政执法4条、财政资金19条、重大建设项目24条、重要事项公示3条、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6条、其他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要求,昌宁县水务局本年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和网上信箱留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率先发展、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持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监督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在工作中,强化工作机制,由点到面,责任到人,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审批程序,抓实政府信息公开拟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签字审核制度,规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完善平台对外公开条目,优化栏目设置,促进平台建设。在本年10月中旬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栏目自检自查,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业务调整划转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部门栏目优化调整建议。并由专人定期负责对部门栏目进行更新维护,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五)监督保障方面

县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充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信息监督。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统一指导,分工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的监督,2023年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无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8.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相关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加强理论武装的紧迫感不足,对知识原理和精髓要义把握不准、不透彻,缺乏学以致用的务实性,导致信息公开不全面。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所公开的信息涉及日常业务比较多,对于群众更为关心的政策类信息公开不够多。

三是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现在监督形式大多为被动接受上级检查,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

(二)下步改进计划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学深学实,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二是注重学用结合,做到融会贯通学、持之以恒学、及时跟进学,用理论指导实践,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2.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按照规定要素和格式做好政策解读,通过文字、图表、漫画等形式丰富解读内容,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及时了解公开信息,同时加强“其他”栏目的更新力度。

3.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为确保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所涉及公开的内容进行检查督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宣传本单位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绩。同时,加强网上政务信息的采集和公开,最大限度的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昌宁县水务局没有信息收费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