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16-0030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6-03-01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水务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昌宁县水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接受群众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深入推行公开、转变职能、实现管理创新,昌宁县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昌宁县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审批程序,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依照相关手续做好公开文件的报送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加快水利建设的高度;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审核工作;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水平,提高对《条例》的执行能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事项的逐级审批和对各项涉水问题答复限时办结的相关制度。昌宁县水务局2015年度通过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昌宁信息、昌宁政务信息、昌宁宣传、昌宁时讯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9条,其中在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98条。在主动公开的198条信息中,工作动态56条,公示公告42条,党建信息32条,廉政建设信息重大项目建设信息25条,规划计划3条,政策文件6条,财政资金32条,其它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范围主要有:概况信息、计划总结、法规公文、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资金、政府事项信息和其它共8大类,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水利发展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水利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人事任免、招录;专项经费使用、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 收到申请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公众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 申请处理情况
无。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事项。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完善;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因无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 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2、统一思想,完善制度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使之更加规范。同时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4、整合资源,提升服务效率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层次,提高服务效率。
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昌宁县水务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