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30/2015-1128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5-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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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县水务局认真对2014年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现报告如下:
县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昌宁县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审批程序,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依照相关手续做好公开文件的报送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加快水利建设的高度;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审核工作;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全年共公开信息168条,全部属于主动公开。
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县编办、政务管理局的要求,2014年来,昌宁县水务局对涉水行政审批事项反复与上级部门对接、核实、梳理,确定市级下放涉水行政审批事项共有19项。根据县编办的要求,2014年底已完成审批项目的信息梳理、编号录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系统,上报县编办审核,对办理行政许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审批时限、办理股室、联系电话等在网上进行公开。同时,县水务局还通过在单位显著位置设置专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水利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时限、办理责任股室、所需提供材料等内容,接受审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014年水务局未收到有关行政审批以及其它各类信息方面的依申请事项,也不存在有关行政审批方面的执行复议的事项。
通过行政审批事项的公示公开,规范了行政审批,方便群众监督,推进了行政权力的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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