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30627-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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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昌宁县召开2023年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总河长会议,会议总结了2022年河长制工作,通报了2022年河长制责任考核结果,安排部署2023年工作:一是要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各级河长要知责、担责、尽责,严格落实河湖保护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落实河(湖)长制转化为推动昌宁河湖保护工作的治理效能,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二是要推动河(湖)长制有实有为,从生态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以河(湖)长制为统领,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扎实做好治水护河各项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污染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水生态修复,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三是要推动河(湖)长制有力有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力量,形成层层压实、多元参与、全民共治的工作合力。四是要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生态共建共治共管工作格局。五是要严格监督考核,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六是要鼓励公众参与,增强群众对保护河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营造关爱河库、珍惜河库、保护河库的良好氛围,切实把河流和水库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为昌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会上随机抽取2名县级河长、2名乡镇级河长、2名县级河长联系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