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2-080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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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监管:县水务局。主要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级监管:派驻水务局纪检监察组。主要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和股室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情况进行监察监督。
三级监管:水务局监督股。主要对各有关具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股室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上级文件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级监管:水务局下属各单位、股室,各乡镇水务站。主要加强对辖区安全和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五级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局。主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