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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2021-102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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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农村饮水“六战”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

 

一是打好“水源补齐调度战”,用水供需“水源满”

根据《云南省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按照“十四五”期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综合考虑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规模、村庄与人口变化、供水能力等因素,做好用水供需平衡分析,优先利用已建水库、引调水等骨干水源工程作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等水源工程,加强水源调度和优化配置,解决水源不稳定的问题。人口分散地区,加强小水源和储水供水设施建设,辅以应急供水措施,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

二是打好“设施升级改造战”,巩固拓展“成果燃”

县水务局把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投入资金56293.28万元,解决30.25万人(含分散供水人口和外来人口)饮水安全,共安装一体化净水设备260套、CL缓释消毒设备239台,建成生物慢滤池94座,解决农村供水“卡脖子”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质量,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是打好“管理机制运行战”,责任体系“有保障”

目前,全县20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共774件,县水务局按照“件件工程有人管,条条责任有落实”的工作思路,制定下发《昌宁县水务局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体系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按要求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共计落实“三个责任”体系建设774处,制作安装千人以上供水工程“三个责任”公示牌67块,编录千人以下工程责任名录707处;召开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推进会议,将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档案(模板)移交13乡镇,由各乡镇移交辖区内各运行管理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参照模板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并严格执行。

四是打好“水费收缴工作战”,供水工程“效益安”

以“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的长效机制为指导,编制完成《昌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昌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方案》《昌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测算方案》。全面完成农村集中供水水价制定工作,通过实地调研、成本核算、水价测算、召开听证会议等程序,印发《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全县千人以上农村集中饮水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昌发改价格〔2020〕7号)文件。全县千人工程按昌发改价格〔2020〕7号执行统一政府指导价收取水费,水价实行“两部制”水价和阶梯水价。工程已全部开展水费收缴工作。

五是打好“水质巡回监测战”,水质安全“民心盼”

为进一步保障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切实预防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事件发生,制订并全面实施《昌宁县水务局2021下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巡回监测计划》,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抽查巡回监测。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对饮水水质开展微生物指标、毒理指标等32项常规指标检测。目前,水质巡回监测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

六是打好“问题导向攻克战”,治水工作“格局朗”

“十四五”期间,县水务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足于“巩固、稳定、提升”三个关键点,围绕“水质保障、水量保障、管护机制保障”三个方面,重点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能力建设。编印发放《农村饮水监督工作须知》,加大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工程运行管理监督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饮水意识,转变用水观念,保障已建工程发挥效益,逐步形成“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