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19-080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8-0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国家、省、市水利、发改、生态环境、能源等部门关于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要求,昌宁县结合实际,高度重视,按照问题导向、分类处置,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完善制度、规范发展,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的原则,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水务、生态环境、林业、国土资源、电力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通力协作,全面核查、科学评估全县小水电站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情况,是否履行了立项审批(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土地预审、林地征占用等手续。目前,经逐站认真分析,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能源需求、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电站布局优化等进行综合评估,提出退出、整改、保留评估意见,并获得批复。按照本次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范围为:装机容量5万千瓦(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全县22座小水电站综合评估结果为:保留类6座,数量占比27.27%;整改类11座,数量占比50%;退出类5座,数量占比22.73%。评估工作的扎实开展为下一步制定“一站一策”整改方案,完善管理机制,规范管理,保护和修复河流生态水系和绿色发展开好头,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