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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2019-0719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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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完成千人以上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工作

我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共67处,其中千吨万人以上工程9件。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根据水利部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要求,我县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一是扎实落实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保障农村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二是将饮水安全管理公开化,统一制作了规格尺寸为60cm×80cm的“三个责任”公示牌67块,于7月4日在各工程显著位置分别安装,同时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布,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完成“三个责任”公示工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同时使广大群众了解我县饮水安全管理的要求,监督我县饮水安全管理工作,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