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19-0412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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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八周年纪念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贯穿于《水土保持法》施行八周年宣传活动全过程和各领域中,提升宣传效果,将宣传活动办得有声有色,积极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月是水土保持法宣传月,我县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增强了宣传效果。一是集中宣传,选择人口量大、群众比较集中的集镇街天,发放《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现场回答群众涉及的水保法律问题。二是制作宣传版面,展示昌宁县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成效,配用大量的图片,全方位的展示了近年来全县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方面的成效,增强了广大群众关爱水土,保护环境的意识。三是利用昌宁县广播电视台在每晚八点黄金时段播放水土保持宣传标语两条,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确保《水土保持法》家喻户晓。四是利用电子屏,加强宣传效果,在县城中心十字街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宣传效果。2019年《水土保持法》施行八周年宣传活动经费共计2.5万元。
2019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期间,县水务局组织单位人员到右甸河开展“清河行动”,通过宣传让群众更直观的了解宣传内容,有效强化他们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进一步增强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水土保持发展理念,明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建设生态昌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