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06_C/2018-072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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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3日,全省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现场会在昌宁召开,与会全体人员现场观摩了田园镇新城社区石头寨村民小组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漭水镇河尾社区朱家田小组集中供水工程、河尾社区农民用水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情况和漭水镇集镇供水工程;召开了集中会议,昆明市水务局、临沧市水务局、昌宁县水务局、牟定县水务局、石屏县水务局、漾濞县水务局分别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省水利厅厅长刘刚充分肯定了全省“十三五”以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存在问题,分析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形势,对下步工作提出了8个方面要求:一是进一步坚定目标任务不动摇。2018年全省要确保完成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的惠民实事,促进145万贫困人口脱贫、1841个贫困村出列和27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力争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2016年全国平均水平(61.9%)。二是进一步落实饮水安全保障责任。继续坚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以地方为主负责落实。三是进一步抓好供水工程前期工作。要保障必要的前期工作经费,要在年初做好辖区内本年度实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四是进一步抓好工程建设管理。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供水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9月底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80%,11月底基本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五是进一步配合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对照贫困村饮水有保障标准,精准识别饮水安全尚不达标的贫困人口,并采取措施补短板,确保建设资金优先保障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需要。六是进一步开展农村供水改革。按谁拥有产权,谁负责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在建立使用者付费制度、促进节约用水的基础上,制定或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机制,对城市周边已纳入城镇自来水供应范围的农户,实行统一的居民阶梯水价政策;对实行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确定水价,实行有偿服务、计量收费。七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从严要求,切实把饮水有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决不能因饮水问题拖脱贫攻坚工作的后腿。八是进一步增强工作本领。要增强学习、群众工作、科学发展的本领,本领高强才能勇于担当。
会议由省水利厅副厅长訚楠主持,省水利厅副厅长周金辉、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杜春强、昌宁县委书记苏格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有权、杨朝强以及省水利厅相关处室、全省16个州市水务局、2018年计划脱贫摘帽的35个县区水务局相关领导共计11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