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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16-3/20231117-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重要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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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履行好水务部门普法责任,结合单位职能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及主要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监察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恐怖主义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普法责任部门: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普法责任部门:防御股、水库管理中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普法责任部门:防御股、河长办。

4.《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普法责任部门: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普法责任部门:水土保持股。

6.《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普法责任部门:水库管理中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二、普法对象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适用对象,包括全县水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水务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守法普法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模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扎实推进,水务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法服务需求,更好地提升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推进法治昌宁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普法计划

(一)落实普法责任,科学筹划部署年度工作

严格落实好全县法治宣传教育相关计划,统筹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

(二)围绕水务部门职能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推动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5月)、宪法宣传周(12 月)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民法典知识。

2.围绕业务实际,结合宣传重点,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学习内容。

(四)充分运用各类平台、阵地开展普法宣传

围绕我局职能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加强普法、释法,积极与我县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