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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2022-0627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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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加强监督。

(3)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贯彻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

(4)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水土保持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方案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承办昌宁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全县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承担灌排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职责,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参与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6)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水利领域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管理等相关业务领域的监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9)指导水利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监督检查,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10)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11)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12)承办昌宁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河(湖)长制度体系。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分办、检查、考核等工作。

(13)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水务局现有7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规划建设股、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监督股、水旱灾害防御和河湖管理股,共下属五个二级单位: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昌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

3.人员情况

水务局现有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8人;截止2021年12月,水务局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13人,工勤2人,事业8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6人;定编车辆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1年,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各项政策措施,抓项目建设、抓投资、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9.1亿元,占县级下达任务7亿元的135%;比去年增2.25亿元,增合31%。完成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3.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50平方公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均完成或超额完成。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县级预算下达36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824.11元。其中:基本支出349.02万元,项目支出28475.09万元,

基本支出349.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3.35万元(基本工资91.49万元、津贴补贴101.44万元、奖金8.57万元、绩效工资16.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0.3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职工体检费0.06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93.61万元(办公费7.62万元、水费0.8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68万元、差旅费1.12万元、维修费0.93万元、公务接待0.72万元、劳务费55.86万元、工会经费4.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3万元、其他交通费14.48万元)。

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06万元(遗属补助1.91元、驻村工作人员体检费0.15万元)。

项目支出28475.09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87.99万元(办公费3.91万元,手续费0.03万元,电费0.33万元,差旅费10.33万元,维修(护)费6.44万元,培训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专用材料费57.36万元,劳务费29.59万元,委托业务费78.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3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7701.06元(房屋建筑物构建32.9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2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7641.53万元)。

基本建设支出20586.03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预算编制原则,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总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为了更好的完成此次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20个(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采用自评自查方式进行。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包括了水务局的重点项目;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单位围绕2021年确定的重点工作,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四是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整改措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1年度我单位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整体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考评分值为96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资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加强督促跟踪问效。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既定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

202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