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0-063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昌宁县扁瓦河小流域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于2018年1月16日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以云发改农经〔2018〕75号文批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01hm2,坡耕地治理程度100%,规划治理措施中:布置梯田工程240.01hm2,配套措施包括管道工程8594m,配套混凝土涵管64m,分水闸1座,沉砂池1座,闸阀井51座,取水池11座;修建100m³水池4座,150m³水池27座,200m³水池1座,300m³水池2座;修缮渠道1192m;田间道路16.75km,其中修缮机耕道路15.45km,新修机耕道路1.30km,配套会车平台10处,下田口175座,栽植行道树1452株;机耕道路排水沟14.38km,混凝土涵管(Φ400mm、5m)245m(49处),混凝土涵管(Φ1100mm、7m)7.00m(1处),沉沙井45口;管护碑1座,水利设施标识40m2。概算总投资1349.32万元。
昌宁县扁瓦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工程于2018年2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于2018年6月30日全部完工。工程完成坡改梯219.22hm²(3288.3亩),配套措施包括新建100m³蓄水池4座、150mm³蓄水池27座,200mm³蓄水池1座,300mm³蓄水池2座,蓄水量5250m³,建设灌溉管道41条8.74km;建设机耕道路19条15.92km,其中,修缮机耕道路15条13.64km,新修机耕道路4条2.28km,下田口11座;建设18条机耕道路排水沟13.46km,沉砂井24口,配套混凝土涵管302m。
项目于2019年8月23日通过竣工验收。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0〕61号)文件要求,县水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度到位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25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度到位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25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按《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配设了专职财务人员,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水利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资金管理使用在建行开设的基建资金专户拨付资金。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水利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和批复的概算项目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局机关制定的《昌宁县水务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水利工程建设拨款制度》。结算工程价款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施工企业申报工程价款清单,监理审核签证,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项目法人审批,抵扣预付款及质量保证金。各类费用开支原始凭证齐全,实施了报销审批手续等内控制度,编制了财务决算报表,各项数据账表相符,整理保存会计档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工程完成坡改梯219.22hm²(3288.3亩),配套措施包括新建100m³蓄水池4座、150mm³蓄水池27座,200mm³蓄水池1座,300mm³蓄水池2座,建设灌溉管道41条8.74km;建设机耕道路19条15.92km,建设18条机耕道路排水沟13.46km。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扁瓦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可改善卡斯镇大水平社区、龙潭社区、邑林社区3288.3亩土地生产条件,进一步提升农村现代化水平,推动农村小康社会建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在水土流失治理方面达到满意的指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扁瓦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得到财政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制度执行严谨,资金监管到位,项目组织实施严谨高效有序,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健全,项目成本控制有效,有成本节约措施。鉴于上述情况,绩效评价指标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在当年6月30日前在政府网站公开绩效自评情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由单位法人任组长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实施工作分工,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大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中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水利资金管理制度,提高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的整体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财务人员现具备的绩效评价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与现行工作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昌宁县水务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