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41022-0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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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3201000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加强监督。
(3)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贯彻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
(4)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水土保持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方案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承办昌宁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全县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承担灌排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职责,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参与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6)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水利领域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管理等相关业务领域的监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9)指导水利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监督检查,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10)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11)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12)承办昌宁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河(湖)长制度体系。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分办、检查、考核等工作。
(13)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通过抓资金争取、抓要素保障、抓项目进度,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6.23亿元,完成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完成治理水土流失49平方公里,新增供水能力500万立方米。完成松林水库、2020-2021年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消塘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和方家寨等1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一批工程市级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水务局(本级)现有7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规划建设股、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监督股、水旱灾害防御和河湖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水务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水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7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79,077,982.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77,746.01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6.82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5,738,208.07元,下降59.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5,738,444.89元,下降59.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36.82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增加13,180.00元,津贴补贴减少175,628.00元,奖金增加59,963.00元,绩效工资增加33,72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减少267,564.6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增加11,971.4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2,845.2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29,091.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981.2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77,799.60元。办公费增加93,967.84元,水费增加2,146.10元,电费增加6,044.95元,邮电费增加500.00元,差旅费减少74,340.49元,维修(护)费增加206,200.00元,会议费减少6,744.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50,373.00元,劳务费减少527,665.91元,委托业务费增加573,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6,141.00元,其他交通费减少750.00元。抚恤金增加123,121.00元,遗属生活补助减少8,709.69元,医疗费补助减少196.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减少81,802,283.55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104,341.00元,基础设施建设减少34,670,842.1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79,851,309.16元。其中:基本支出4,457,087.00元,占总支出的5.58%;项目支出75,394,222.16元,占总支出的94.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5,642,173.04元,下降59.1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8,400.49元,下降4.06%;项目支出减少115,453,772.25元,下降60.5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增加13,180.00元,津贴补贴减少175,628.00元,奖金增加59,963.00元,绩效工资增加33,72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减少267,564.6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增加11,971.4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2,845.2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29,091.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981.2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77,799.60元。办公费增加94,912.84元,水费增加2,146.10元,电费增加6,044.95元,邮电费增加500.00元,差旅费减少56,553.92元,维修(护)费增加206,200.00元,会议费减少4,702.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50,373.00元,劳务费减少527,665.91元,委托业务费增加648,261.46元,工会经费增加16,141.00元,其他交通费减少750.00元。抚恤金增加123,121.00元,遗属生活补助减少8,709.69元,医疗费补助减少196.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减少81,802,283.55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104,341.00元,基础设施建设减少34,670,842.1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57,087.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76,949.20元,占基本支出的84.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0,234.00元,占基本支出的6.74%。2023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13,180.00元,津贴补贴减少175,628.00元,奖金增加59,963.00元,绩效工资增加33,72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减少267,564.6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增加11,971.4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2,845.2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29,091.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981.2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77,799.60元。公务费减少494,908.60元;抚恤金增加123,121.00元,遗属生活补助减少8,709.69元,医疗费补助减少196.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务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394,222.16元。其中:办公费257,851.10元,水费4,630.90元,电费13,084.82元,邮电费3,200.00元,差旅费107,461.57元,维修(护)费206,200.00元,会议费3,192.00元,专用材料费53,538.00元,劳务费24,683.69元,委托业务费1,813,986.76元,生活补助5,446.31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717,740.56元。办公设备购置104,341.00元,基础设施建设56,078,865.45元。
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717,740.56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服务费;
2.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15,427,463.40元,主要用于:明山水库除险加固;
3.河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1,190,277.16元,主要用于:河西水库除险加固;
基础设施建设56,078,865.45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4.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591,400.00元,主要用于:24座小(一)型水库、53座小(二)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开展77座水库的维修养护、巡视检查、运行操作、安全监测、值班值守等工作;
5.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资金1,937,954.56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维修养护;
6.山洪灾害防治维修养护23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山洪灾害项目采购安装、2022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危险区公示牌制作安装、气象服务;
7.松林水库项目资金:16,105,974.59元,主要用于:还本付息;
8.抗旱应急资金1,107,287.77元,主要用于:勐统镇马家田村大立马东抗旱供水、更戛乡更戛社区抗旱供水、大田坝新寨村饮水滑坡灾害损毁修复、鸡飞镇鸡飞村旧立桂片抗旱供水等;
9.2022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15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10.立新水库项目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立新水库枢纽区拦河坝、导流泄洪隧洞、输水隧洞、溢洪道工程;
11.勐波罗河治理项目资金4,500,000.00元,主要用于:还本付息;
12.2019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资金896,203.20元,主要用于:2019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漭水树林子、珠街黑马树麻桑中达下达等工程:
13.落勺河大平地至大弯子段治理项目资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河道治理4.05km;建成河堤长6.58km;建成机耕路长4.81km,硬化水泥路面459.3m;建成排灌沟长3.71km;砼预制管456m;洒水桥2道,机耕桥1座;建成防冲坎47道;
14.长岭岗水库项目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长岭岗水库项目建设:
15.更戛引水工程项目资金21,005,300.00元,主要用于:
16.勐统坝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650,000.00元,主要用于:勐统坝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17.2020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417,299.57元,主要用于:耈街栗木村、勐统集镇、柯街松林社区鱼塘村、温泉镇温泉社区大园子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18.耈街河耈街集镇至打平段治理项目资金335,000.00元,主要用于:耈街河耈街集镇至打平段治理;
19.勐统大歇场山洪沟治理300,000.00元,主要用于:勐统大歇场山洪沟治理;
20.硝塘河小流域治理工程702,445.76元,主要用于:硝塘河小流域综合治理;
21.2023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5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波萝箐、长洼、亮洞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22.2023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650,000.00元,主要用于:大柳树、大箐河、立影、麻地河、米河、新寨、珠山7座水库的雨水情测报视频监控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23,747.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05%。与上年相比减少132,346,534.75元,下降67.71%,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77,488.81元,公务费增加36,520.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14,215.31元,基本建设支出(公共基础设施)减少81,802,283.55元,资本性支出减少50,872,475.7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大勐统河昌宁县重点段治理、八道河水库、河西水库扩建、勐波罗河昌宁县重点段治理的前期工作开展。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0,76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0,550.08元;职业年金缴费18,242.95元;退休人员慰问支出6,800.00元,抚恤金359,031.80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17,736.00元,公益岗聘用人员工资支出18,4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3,30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6,347.6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1,46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53.90元;医疗费补助3,13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勘察设计费。
12.农林水(类)支出60,437,299.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17,986.65元(基本工资1,033,860.00元、津贴补贴910,757.00元、奖金294,257.00元、绩效工资387,93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74.05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7,799.60),公务费支出724,340.70元;基础设施建设56,494,972.4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772,38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差旅费46,352.57元,会议费2,042.00元,委托业务费723,986.76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502.00元,决算为64,5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6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2.00元,决算为4,50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502.00元,支出决算为64,5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2.00元,决算为4,5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比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处理、项目建设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检查、项目前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234.00元,比上年减少494,908.60元,下降62.24%,主要原因为:
办公费减11,437.50元;手续费减150.00元;水费增2,000.00元;电费减7,328.28元;邮电费增200.00元;差旅费增3,538.00元;公务接待费增3,399.50元;劳务费减507,799.60元;工会经费增16,141.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750.00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612,665,542.41元,其中,流动资产320,122,626.53元,固定资产1,278,709.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89,998,734.79元,无形资产6,808.44元(净值),其他资产1,258,663.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2,440,611.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9,995.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554,506.0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472,758.41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58,5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划拨资产52件到二级单位水库管理中心,帐面原值134,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554,506.08元,出租土地414.85m2,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37,643.50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4,145.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37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3,774.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4,145.6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