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41022-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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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3200101000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农村水利新技术应用示范推广。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为水土保持、水环境质量、城乡供水等提供技术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在局党组、局班子的正确领导、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派出3名同志参与保山坝大型灌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二是完成了明山水库除险加固、明山水库绿美河库工程建设,正在组织工程竣工资料汇编;三是完成了河西水库补充工程建设,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计划1月底完成验收;四是派出6名同志到昌宁县泽昌供水有限公司兼职,参与昌宁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涉及10个乡镇16件子项;五是更戛引水工程基本完工;六是完成了昌宁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的省级竣工验收;七是大水平、河西水库扩建工程前期工作有序推进,逐步申报完善白鱼洞、大沙坝水库工程建设审批要件。八是派出1名同志作为技术负责人指导昌宁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九是配合防御股开展了更戛河、板田寨河、新城河、姚光河等20条河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省级图斑复核外业调查及行洪能力复核计算,出具了成果。组织了勐波罗河、右甸河、大勐统河流域防洪规划新增控制断面测量,完成了60余座小型水库防汛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十是完成了局领导、局股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建设管理办公室、规划计划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且无“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无“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694,352.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4,171.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1.08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8,616.17元,下降14.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8,797.25元,下降14.1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81.08元。收入变动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831.67元,与上年694,986.49元对比减少297,154.82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336,547.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38,992.70元)。
2.卫生健康支出318008.04元,与上年522,911.63元对比减少204,903.59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142,562.0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64,682.12元,其他生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2,340.60元)。
3.城乡社区支出69,684.00元,与上年0.00元对比增加69,684.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69684.00元)。
4.农林水支出2,908,647.83元,与上年3,085,070.67元对比减少176,422.84元(事业运行减少684.45元,水利前期工作减少175,738.39元)。
5.其他支出(税务返个税代征收续费)181.08元,与上年0.00元对比增加181.0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720,771.54元。其中:基本支出3,624,487.54元,占总支出的97.41%;项目支出96,284.00元,占总支出的2.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4,313,993.79元对比,支出合计减少593,222.25元,下降13.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0,506.25元,下降15.61%;项目支出增加77,284.00元,增长406.8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
1.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526,313.34元比上年4,191,527.79元减少665,214.45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减少49,899.00元,津贴补贴减少170,805.00元,奖金减少2,598.00元,绩效工资增加47,5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36,547.52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38,992.7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42,758.0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64,682.1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5,542.5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5,626.20元与上年101,114.00元对比减少5,487.80元(办公费减少5,075.00元,印刷费减少2,199.00元,水费增加41.20元,邮电费减少14,320.00元,差旅费减少2,636.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301.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8.00元与上年2,352.00元对比增加196.00元(退休职工大病保险增加196.00元)。
4.项目支出96,284.00元与上年19,000.00元对比增加77,284.00.00元(办公费增加9,184.00元,维修(护)费增加60,500.00元,劳务费增加7,6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24,487.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28,861.34元,占基本支出的97.36%,年人均126,030.7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626.20元,占基本支出的2.64%,年人均3,415.2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28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用于中心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支出(办公费9,184.00元,维修(护)费60,500.00元,劳务费26,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4,487.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1%。与上年4,313,993.79元相比减少689,506.25元,下降15.98%,主要原因:
1.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526,313.34元比上年4,191,527.79元减少665,214.45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减少49,899.00元,津贴补贴减少170,805.00元,奖金减少2,598.00元,绩效工资增加47,5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36,547.52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38,992.7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42,758.0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64,682.1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5,542.5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5,626.20元与上年101,114.00元对比减少5,487.80元(办公费减少5,075.00元,印刷费减少2,199.00元,水费增加41.20元,邮电费减少14,320.00元,差旅费减少2,636.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301.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8.00元与上年2,352.00元对比增加196.00元(退休职工大病保险增加196.00元)。
4.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19,000.00元减少19,000.00元(劳务费减少19,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7,831.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8%。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2,560.96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070.7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5,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8,00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1,230.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4,436.6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40.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908,647.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5%。主要用于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支出2,789,919.00元(其中:基本工资1,242,394.00元、津补贴102,505.00、奖金112,034.00元、绩效工资1,332,98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302.63元;商品服务支出90,426.20元(其中:办公费19,048.00元,印刷费815.00元,水费3,508.20元,邮电费29,480.00元,工会经费37,575.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金额均为零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单位资产总额1,035,953.86元,其中,流动资产472,891.44元,固定资产562,562.4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831.72元,其中固定资产95,402.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55,1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6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