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4102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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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3200301000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全面落实全县用水总量控制。组织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拟订节约用水相关制度,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节水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实施节水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回用等方面的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配合上级开展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各乡镇开展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监督跨乡镇调水工程调度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以落实“三条红线”控制目标为重点,严格节约用水管理、取用水监管、水资源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任务。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市相关要求,较好完成了市级下达各项考核指标,通过了最严格水资源考核,昌宁县2023年度用水总量为1.9382亿m³,考核水功能区10个,达标率100%,农田灌溉用水效率为0.5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为104.1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6.02立方米/万元。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2023年注销取水许可证14个,延续2个;严格执行征收水资源费,2023年共收缴水资源费159.03万元;严格取用水监管,完成了2023年度用水直报系统上报和2023年度用水核算工作;严格全县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完成环保督察反馈小水电生态流量整改验收销号;严格节约用水管理,完成了“十四五”节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昌宁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并通过国家验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且无“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3年无“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58,691.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673.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355,467.80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6,776.29元,下降27.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794.14元,下降27.2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7.85元。收入变动主要原因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79.36元,与上年57,783.36元对比减少39,50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39,504.00元)。
2.卫生健康支出20,920.89元,与上年25,431.48元对比减少4,510.59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3,947.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1,096.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533.16元)。
3.农林水支出219,473.41元,与上年272,252.96元对比减少52,779.55元(事业运行减少167.02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减少52,612.53元)。
4.其他支出(税务返个税代征手续费)17.85元,与上年0.00元对比增加17.8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58,673.66元。其中:基本支出258,673.66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6,794.14元,下降27.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6,794.14元,下降27.23%(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01,774.25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4,980.11元);项目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1.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45,008.25元比上年346,782.50元减少101,774.25元(基本工资减少28,474.00元;津贴补贴减少20,390.00元,奖金增加1,814.00元;绩效工资减少10,68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9,504.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3,947.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1,09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10.50元)。
2.商品服务支出11,310.41元比上年8,685.30元增加4,980.11元(办公费增加5,570.11元;差旅费减少1,050.00元;工会经费增加46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673.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5,008.25元,占基本支出的94.72%,年人均81,669.4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65.41元,占基本支出的5.28%,年人均4,555.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3年中心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673.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355,467.80元相比减少96,794.14元,下降27.23%,主要原因:
1.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45,008.25元比上年346,782.50元减少101,774.25元(基本工资减少28,474.00元;津贴补贴减少20,390.00元,奖金增加1,814.00元;绩效工资减少10,68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9,504.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3,947.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1,09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10.50元)。
2.商品服务支出11,310.41元比上年8,685.30元增加4,980.11元(办公费增加5,570.11元;差旅费减少1,050.00元;工会经费增加4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7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92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659.0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728.6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3.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9,473.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5%。主要用于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支出203,690.00元(其中:基本工资83,576.00元、津补贴8,490.00元、奖金7,519.00元、绩效工资支出104,10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18.00元;商品服务支出13,665.41元(其中:办公费11,310.41元;工会经费2,355.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均为零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71.03元,其中,流动资产171.03元,固定资产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3年无项目支出,故《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为县水务局下属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独立资产。办公场所在水务局办公楼内;办公设备为县水务局购买未进行资产划拨,不填报资产系统资产月报。资产总额171.03元,为财政代管资金(税务返回个人所得税代征手续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3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