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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20231019-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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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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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加强监督。

(3)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贯彻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

(4)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水土保持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方案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承办昌宁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全县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承担灌排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职责,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参与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6)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水利领域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管理等相关业务领域的监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9)指导水利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监督检查,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10)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11)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12)承办昌宁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河(湖)长制度体系。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分办、检查、考核等工作。

(13)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各项政策措施,抓项目建设、抓投资、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8.50亿元,占全年任务8.50亿元的100%。全年完成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占计划的100%。完成治理水土流失49.00平方公里,占任务的100%。新增供水能力500.00万立方米,占计划的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现有7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规划建设股、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监督股、水旱灾害防御和河湖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水务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94,816,190.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816,190.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6,934,779.43元,下降25.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434,779.43元,下降25.4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0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增加105,808.00元,津贴补贴增加71,994.00元,奖金增加148,579.00元,绩效工资增加加190,83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414,640.6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减少38,383.7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97,188.1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70,599.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295.38元。办公费增加128,860.62元,手续费减少475.00元,水费增加1,947.70元,电费减少3,624.77元,邮电费增加2,900.00元,差旅费增加26,259.99元,维修(护)费减少64,362.40元,会议费增加7,894.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655.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570,454.40元,劳务费减少302,120.4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267,390.00元,工会经费减少24,600.2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529.80元,其他交通费减少1,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800.00元。抚恤金增加235,910.80元,遗属生活补助增加12,842.0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3,332.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减少107,340,246.37元,房屋建筑物购建减少329,823.2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82,720.00元,基础设施建设增加40,754,176.60元,公务用车购置减少182,758.4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195,493,482.20元。其中:基本支出4,645,487.79元,占总支出的2.38%;项目支出190,847,994.41元,占总支出的97.6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2,747,571.34元,下降32.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5,247.38元,增长33.10%;项目支出减少93,902,818.72元,下降32.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增加105,808.00元,津贴补贴增加71,994.00元,奖金增加148,579.00元,绩效工资增加加190,83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414,640.6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减少38,383.7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97,188.1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70,599.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295.38元,医疗费减少623.65元,办公费增加80,328.96元,手续费减少710.00元,水费增加965.40元,电费减少3,624.77元,邮电费增加2,900.00元,差旅费增加53,030.99元,维修(护)费减少73,702.40元,会议费增加7,894.00元,培训费减少4,457.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455.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570,454.40元,劳务费减少302,120.4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381,335.30元,工会经费减少24,600.2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529.80元,其他交通费减少1,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800.00元。抚恤金增加235,910.80元,生活补助增加12,842.0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1,808.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减少107,340,246.37元,房屋建筑物购建减少329,823.2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82,720.00元,基础设施建设增加14,334,382.00元,公务用车购置减少182,758.4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务局(本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45,487.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50,345.19元,占基本支出的82.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5,142.60元,占基本支出的17.12%。2022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105,808.00元;津贴补贴增加71,994.00元,奖金增加148,579.00元;绩效工资增加190,83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14,640.64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38,383.7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97,188.1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70,599.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295.38元,医疗费减少623.65元,办公费减少32052.80元,手续费减少385.00元,水费减少3519.40元,电费减少7328.28元,邮电费增加200.00元,差旅费减少11187.00元,维修(护)费减少934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6054.50元,劳务费减少50770.40元,工会经费减少24,600.2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259.00元,其他交通费减少1,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800.00元。抚恤金增加235,910.80元,生活补助减少7408.0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1,808.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务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847,994.41元。其中:办公费151,500.76元,水费4,484.80元,电费7,039.87元,邮电费2,700.00元,差旅费167,553.49元,会议费7,894.00元,公务接待费3,399.50元,专用材料费3,165.00元,劳务费44,550.00元,委托业务费1,165,725.30元,生活补助20,250.00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8,520,024.11元。基础设施建设90,749,707.58元。

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8,520,024.11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松林水库项目资金:18,000,000.00元,主要用于:还本付息;

2.立新水库项目资金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立新水库枢纽区拦河坝、导流泄洪隧洞、输水隧洞、溢洪道工程;

3.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工程5,343,388.66元,主要用于: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河道治理工程;

4.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7,704,064.10元,主要用于:明山水库除险加固;

5.大水平水库扩建1,3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水平水库扩建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6.更戛引水工程项目资金8,000,000.00元,主要用于:更戛引水的管道输水工程;

7.河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117,951.00元,主要用于:河西水库除险加固;

8.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13,500.00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办公设备购置;

9.大沙坝水库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大沙坝水库工程;

10.更戛河小流域治理9,594,626.14元,主要用于:更戛河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

11.大田小流域治理8,446,494.21元;主要用于:大田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

基础设施建设90,749,707.58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专项资金700,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河湖健康评价生物状况调查服务费,落勺河等21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河长制公示牌制作;

13.2022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2,630,000.00元,主要用于:启闭机工作闸、检修闸损毁修复3道、管理房修缮208m2、厕所修缮26㎡、进库道路修复12.8km、C20混凝土28924.55m2、采用M7.5浆砌石241m3、闸门维护及启闭机维护729个工日、机油采购98Kg、黄油采购1119Kg、防锈漆采购222Kg、轴承油采购61桶;

14.勐波罗河治理项目资金44,000,000.00元,主要用于:还本付息;

15.大沙坝水库23,435,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大沙坝水库工程;

16.更戛引水工程项目资金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更戛引水的管道输水工程;

17.耇街河耇街集镇至打坪段治理工程200,000.00元,主要用于:耇街河耇街集镇至打坪段河道治理;

18.2022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9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洼子、龙洞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19.勐统大歇场山洪沟治理150,000.00元,主要用于:勐统大歇场山洪沟治理;

20.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880,000.00元,主要用于:11座水库的雨水情测报视频监控设施建设;

21.硝塘河小流域治理工程1,004,707.58元,主要用于:硝塘河小流域综合治理1,004,707.58元;

22.抗旱应急资金550,000.00元,主要用于:勐统镇酒药寨岔路山芒黑自然村抗旱供水、勐统镇刺竹山村抗旱供水、大田坝湾岗村新寨村饮水滑坡灾害损毁修复、耈街乡集镇供水管道修复等;

23.2021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000,000.00元,主要用于:翁堵、珠山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24.2021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4,800,000.00元,主要用于:18座水库的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工程视频监控设施建设;

25.右甸河大寨子段治理1,200,000.00元,主要用于:右甸河大寨子段河道治理;

26.珠街比此洼山洪沟治理1,000,000.00元,主要用于:谷满片元市段治理堤防总长0.21km,新建洪水箐、小麻箐、磨房箐、富路戛箐谷坊工程11座,谷满片老街子段治理堤防总长1.005km,比此片新建排洪沟2条2.86Km,新建打铁箐谷坊工程6座;

27.勐统坝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300,000.00元,主要用于:勐统坝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470,282.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54,429,314.12元,下降21.78%,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665,566.82元,公务费减少425,515.37元,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52,084.80元,基本建设支出(公共基础设施)减少107,340,246.37元,资本性支出增加52,017,806.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1,897.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8,114.72元;职业年金缴费6,271.49元;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支出44,550.00元,退休人员慰问支出6,800.00元,抚恤金235,910.80元,公益岗聘用人员工资支出20,25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3,08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9,192.8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0,559.60元;医疗补助费333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94,265,30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705,321.71元(基本工资1,020,680.00元、津贴补贴1,086,385.00元、奖金234,294.00元、绩效工资354,21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746.71元),公务费支出2,278,605.32元;生活补助11,642.00元;基础设施建设185,083,024.11元;水库维修养护2,630,000.00元;硝塘河小流域坡耕地治理1,004,707.58元;抗旱55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4,5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0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4,5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疫情期间公务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7,743.21元,下降75.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82,758.41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529.80元,下降1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55.00元,下降54.7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期间公务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处理、项目建设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检查、项目前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5,142.60元,比上年减少80,412.63元,下降9.18%,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增16,478.86元;手续费减150.00元;水费减2,537.10元;电费减7,328.28元;邮电费增200.00元;差旅费减9,692.00元;公务接待费减6,054.50元;劳务费减50,770.40元;工会经费减24,660.2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1,259.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1,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6,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824,194,803.16元,其中,流动资产287,950,607.10元,固定资产5,136,212.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18,508,462.61元,无形资产44,105.00元,其他资产12,555,415.4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892,126.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2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554,506.0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472,758.41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51,21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554,506.0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出租土地414.85m2,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56,544.77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880.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65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222.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617.4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5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