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2-102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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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3200101000
昌宁县水务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务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加强监督。
(3)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贯彻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
(4)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水土保持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方案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承办昌宁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全县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承担灌排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职责,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参与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6)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水利领域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管理等相关业务领域的监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9)指导水利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监督检查,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10)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地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11)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12)承办昌宁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河(湖)长制度体系。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分办、检查、考核等工作。
(13)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各项政策措施,抓项目建设、抓投资、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9.5亿元,占县级下达任务7亿元的135%;比去年增2.25亿元,增合31%。完成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2.9万亩,治理水土流失50平方公里,新增供水能力500万立方米,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均完成或超额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昌宁县水务局(本级)
2.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3.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
4.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9407580.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907580.57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对比增加57813383.85元,增长27%,主要原因为:新建立新水库、河西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水系联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项目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增加,更戛引水工程烟草资金增加。具体增加项目:
1.松林水库还本付息资金7000000元;
2.立新水库当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6310829.15元,比上年增加35810829.15元;
3.二道桥、磨刀河水库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078099.92元;
4.河西水库除险加固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189167.69元;
5.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3143714.38元,比上年增加4993714.38元;
6.河道治理工程财政拨款项目资金77059211.34元,主要用于: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29766611.34元,右甸河大寨子段治理3192600元,落勺河大平地至大弯子段治理100000元,勐波罗河治理还本付息资金44000000元;
7.2021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财政拨款1990000元;
8.202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财政拨款530000元;
9.救灾及抗旱应急资金财政拨款2490193.12元,比上年增加2190193.12元;
10.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2530000元;
11.水系联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07008600元;
12.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专项资金17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95969451.28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0701.04元,占总支出的3.75%;项目支出284878750.24元,占总支出的96.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0500554.88元,增长37%,主要原因为:新建立新水库、河西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水系联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项目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增加,更戛引水工程烟草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松林水库项目资金:7000000元,主要用于:还本付息;
2.立新水库项目资金46310829.15元,主要用于:新建立新水库枢纽区拦河坝、导流泄洪隧洞、输水隧洞、溢洪道工程;
3.二道桥、磨刀河水库项目资金6078099.92元,主要用于:缴纳两个水库的耕地占用税;
4.河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4189167.69元,主要用于:河西水库除险加固;
5.2020年第一批灾后薄弱环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23143714.38元,主要用于:浪麻山、马鹿塘、小后山、秧田洼、芒回、木瓜寨、山神庙、清水沟、荨麻洼上、荨麻洼下、小厂、岔河、红花林、尖山、麻布寨15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
6.河道治理工程项目资金77059211.34元,主要用于: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29766611.34元,右甸河大寨子段治理3192600元,落勺河大平地至大弯子段治理100000元,勐波罗河治理还本付息资金44000000元;
7.大田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治理项目资金1500829.99元,主要用于:鸡飞大田坡耕地小流域梯田治理,修缮机耕道路;
8.2021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1990000元,主要用于:秧田洼、麻地河、大波萝箐、共裕4座水库白蚁防治、公示牌制作等维修养护;
9.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河西等4座中型水库节水设施建设,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十四五节水规划编制服务费,干热河谷水资源保障规划报告编制服务费等;
10.前期工作费160508.5元,主要用于:保山坝灌区、八道河水库、纸厂河水库等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11.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及农村饮水巩固提升2642100元,主要用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51件,解决7.009万人饮水问题,项目涉及全县13乡镇,维修养护主要是内容包括:新建水池、更换管道、修复提水设备、更换分水器等;
12.更戛引水工程项目资金10500000元,主要用于:更戛引水的管道输水工程;
13.水系联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0580600元,主要用于:右甸河流域的干流及其13条支流、河西水库等河道清淤、生态岸坡整治、信息化建设等工程措施;
14.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专项资金17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河湖健康评价生物状况调查服务费,落勺河等21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河长制公示牌制作;
15.抗旱应急资金2490193.12元,主要用于:柯街扁瓦村农灌渠应急修复、卡斯大水平水厂提升改造、湾甸乡灌溉渠修复等;
16.防汛资金53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治理工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90701.0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9803.6元,下降13%,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06409.55元,占基本支出的8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4291.49元,占基本支出的10.68%。2021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减少26115元;津贴补贴减少101639元,奖金增加52490元;绩效工资增加1943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935455.2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40003.2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430355.9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141551.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8298.53元;医疗费减少834.35元。公务费增加51861.34元;2021年抚恤金减少165480元,2021年遗属生活补助减少198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4878750.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120358.48元,增长41%,主要原因为:新建立新水库、河西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水系联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项目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增加,更戛引水工程烟草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松林水库项目资金:7000000元,主要用于:还本付息;
2.立新水库项目资金46310829.15元,主要用于:新建立新水库枢纽区拦河坝、导流泄洪隧洞、输水隧洞、溢洪道工程;
3.二道桥、磨刀河水库项目资金6078099.92元,主要用于:缴纳二道桥、磨刀河水库的耕地占用税;
4.河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4189167.69元,主要用于:河西水库除险加固;
5.2020年第一批灾后薄弱环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23143714.38元,主要用于:浪麻山、马鹿塘、小后山、秧田洼、芒回、木瓜寨、山神庙、清水沟、荨麻洼上、荨麻洼下、小厂、岔河、红花林、尖山、麻布寨15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
6.河道治理工程项目资金77059211.34元,主要用于: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29766611.34元,右甸河大寨子段治理3192600元,落勺河大平地至大弯子段治理100000元,勐波罗河治理还本付息资金44000000元;
7.大田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治理项目资金1500829.99元,主要用于:鸡飞大田坡耕地小流域梯田治理,修缮机耕道路;
8.2021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1990000元,主要用于:秧田洼、麻地河、大波萝箐、共裕4座水库白蚁防治、公示牌制作等维修养护;
9.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河西等4座中型水库节水设施建设,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十四五节水规划编制服务费,干热河谷水资源保障规划报告编制服务费等;
10.前期工作费160508.5元,主要用于:保山坝灌区、八道河水库、纸厂河水库等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11.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及农村饮水巩固提升2642100元,主要用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51件,解决7.009万人饮水问题,项目涉及全县13乡镇,维修养护主要是内容包括:新建水池、更换管道、修复提水设备、更换分水器等;
12.更戛引水工程项目资金10500000元,主要用于:更戛引水的管道输水工程;
13.水系联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0580600元,主要用于:右甸河流域的干流及其13条支流、河西水库等河道清淤、生态岸坡整治、信息化建设等工程措施;
14.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专项资金17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河湖健康评价生物状况调查服务费,落勺河等21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河长制公示牌制作;
15.抗旱应急资金2490193.12元,主要用于:柯街扁瓦村农灌渠应急修复、卡斯大水平水厂提升改造、湾甸乡灌溉渠修复等;
16.防汛资金53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治理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627994.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05%。与上年对比增加52978295.44元,增长26%,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506347.59元,公务费增加1041394.23元,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67465元,基本建设支出(公共基础设施)增加22123167.08元,资本性支出增加31487546.7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公务费支出755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6816.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0328.48元;职业年金缴费157113.47元;公益岗聘用人员工资支出269374.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159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935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2243.8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56212023.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733928.07元(基本工资3859991元、津贴补贴2591381.5元、奖金365574元、绩效工资18801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841.57元),公务费支出2854628.8元;生活补助31295元;基础设施建设205860270.48元;房屋建筑物构建329823.2元;办公设备购置82720元;水库维修养护1990000元;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530000元;抗旱2584393.12元;农田水利27097506.8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元,支出决算为262245.21元,完成预算的374.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2288.21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57.00元,完成预算的99.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价款167900元,购置税14858.41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05327.69元,增长36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8521.69元,增长369.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06.00元,增长215.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费182758.41元。
2.公务接待费9957元,比上年增加6806元,本年支付上年应付未付公务接待费359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2288.21元,占96.20%;公务接待费支出9957.00元,占3.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2288.2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2758.41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原公务用车云M25569因使用年限长,车况较差,安全性较低,维修、保险费用较高,2021年7月5日申请处置,2021年8月20日,保山市公务用车领导小组第3期会议纪要同意昌宁县水务局购置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9529.8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处理、项目设施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5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9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项目前期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555.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394.35元,下降4%,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18358.64元,比上年7925.34元增10433.3元;
2.手续费150元,比上年0元增150元;
3.水费7537.1元,比上年5657.98元增1879.12元;
4.电费19328.28元,比上年115.9元增19212.38元;
5.邮电费6800元,比上年9308.6元减2508.6元;
6.差旅费9752元,比上年5240元增4512元;
7.维修费5000元,比上年105080元减100080元;
8.公务接待费7157元,比上年0元增7157元;
9.专用材料费5000元,比上年6282元减1282元;
10.劳务费558570元,比上年680246.56元减121676.56元;11.委托业务费0元,比上年5000元减5000元;
12.工会经费41893.21元,比上年41315.77元增577.44元;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259元,比上年15289.43元增45969.57元;
14.其他交通费用144750元,比上年137850元增6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513363331.29元,其中,流动资产187063613.38元,固定资产405472172.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37817094.5元,无形资产485063.15元,其他资产121782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7604902.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98868.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5747983.03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018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969.6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554506.08元;出租土地414.85 m2,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7531.1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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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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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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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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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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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13363331.29 |
187063613.38 |
405472172.35 |
5747983.03 |
472758.41 |
399251430.91 |
537817094.5 |
485063.15 |
1217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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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7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72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底,水务局部门公共基础设施381307562.91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无“公共基础设施”填写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3200201111
附件【昌宁县水务局(汇总)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水务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ls】
附件【昌宁县水务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