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1-1027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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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全面落实全县用水总量控制;负责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及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负责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贯彻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指导城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编制市水资源公报;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监控能力建设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三条红线”指标控制
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市相关要求,我县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1.8774亿m3、农田灌溉用水效率为0.5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为131.47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3.88m³/万元,考核水功能区10个、考核重要水源地水质达标2个,达标率100%。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2.水资源费征收管理
2020年,昌宁县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昌宁县财政局 昌宁县水务局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昌发改价格〔2012〕10号)的要求执行。其主要做法是通过计量对用水户水资源费进行分类征收,2020年度共征收水资源费148万元。
3.节水工作
(1)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水资源[2019]1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市水资源及节约用水工作的各项部署,我局严格对照《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标准》全面完成了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
(2)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改资环〔2020〕158号)要求,编制完成了《昌宁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并以(昌发改投资〔2020〕68号)下发执行。
(3)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昌宁县教体局、昌宁县水务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昌宁县教体系统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教体联发〔2020〕2号)。要求全县各中小学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
4.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8〕23号)文件通知精神,根据《保山市水务局关于落实保山市中小水电站水资源梯级联合调度方案做好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整改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保水〔2018〕259号)文件要求,组织任务内各水电站企业安排布置生态流量下泄工作,制定相关流域梯级联合调度方案和相关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及在线监测方案;组织并督促全县范围内各水电站认真下泄生态流量,组织完成16个水电站业主开展生态流量下泄设施改造、完成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其中县水务局投资34万元,其余电站投资约70万元。并将数据上传至省、市、县水资源监控平台,完成昌宁县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整改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5.取用水总结及取水计划编报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水资源〔2015〕21号)相关规定,我局要求我县6家重点取水单位报送2020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21年度取水计划。
6.取水许可管理
2020年新办理取水许可证3个,延续取水许可证11个,变更取水许可证3个,注销取水许可证9个,目前我县保有取水许可证157个。
7.取水口专项整治行动和用水统计工作
截止目前为止,昌宁县共完成第一、二阶段的取水口基础信息核查登记300个;完成149户用水户名录注册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414891.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891.6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752.43元,增长0.91%,主要原因:
1.2020年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304607.66元,比2019年330223.40元减少25615.74元,下降7.76%,原因:2020年无奖励性补贴,11月调出1人工资支出相应减少。
2.2020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5681.92元,比2019年45714.24元,减少32.32元;职业年金增加26558.43元,原因:人员调出保险缴费减少,职业年金做实缴费增加。
3.2020年事业单位医疗25623.78元,比2019年事业单位医疗20864.32元,增加4759.46元,增22.81%,原因:生育保险并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计算基数高于2019年;公务员医疗补助11420.48元,比2019年公务员医疗补助10549.44元,增加871.04元,增8.26%。原因:保险计算基数高于2019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在上年基础上有所提高。
4.2020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9.36元,比2019年3787.8元减少2788.44元,下降73.62%,原因:生育保险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414891.63元。其中:基本支出408673.21元,占总支出的98.51%;项目支出6218.42元,占总支出的1.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576.79元,下降0.38%;项目支出增加5329.22元,增加599.33%。主要原因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8673.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6.79元,下降0.38%,主要原因分:
1.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99027.97元比上年403503.58元减少4475.61元;
2.商品服务支出9645.24元比上年6746.42元增加2898.82元,2019年部分支出在本年列支。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64%,年人均104184.8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6%,年人均2518.3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18.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29.22元,增长599.33%,主要原因:商品服务支出增加5329.22元,2019年部分支出在本年列支。主要用于中心开展相应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891.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52.43元,增长0.91%,主要原因:
1.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99027.97元比上年403503.58元减少4475.61元;
2.商品服务支出9645.24元比上年6746.42元增加2898.82元。
3.项目支出6218.42元比上年增加5329.22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增加5329.2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5607.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6%。主要用于2020年在职人员津补贴、基本工资、奖金2887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9.36元元;商品服务支出9645.24元(其中:办公费944.18元;印刷费1394元;差旅费1617.06元元;工会经费569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24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1%。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681.92元,职业年金缴费26558.4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04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623.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420.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符,均为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35.61元,其中,流动资产135.61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5.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5.61 |
135.61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为县水务局下属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35.61元。为税务返回个税代征手续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