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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2020-103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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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加强监督。

(3)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贯彻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

(4)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水土保持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方案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承办昌宁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全县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承担灌排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职责,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参与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6)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水利领域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管理等相关业务领域的监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9)指导水利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监督检查,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10)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地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11)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12)承办昌宁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河(湖)长制度体系。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分办、检查、考核等工作。

(13)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年预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全面完成县人民政府年初下达任务。争取到位上级水利无偿资金3.56亿元,超任务1.04亿元。完成1件水库主体工程、74件人饮巩固提升、2件小流域治理、1件山洪沟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新增耕地灌溉面积4.1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平方公里。巩固提升3.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全县耕地有效灌溉率达57.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昌宁县水务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182015464.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265464.34元,占总收入的99.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1%。比2018年总收入38921216.17元增143094248.17元,增367.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265464.34元(基本支出4301064.34元,项目支出173964400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37261216.17元,增144004248.17元,增386.47%;其他收入750000元(项目支出750000元),比2018年其他收入1660000元减910000元,减54.82%。主要原因为: 2019年在职人员增资,项目上级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117616795.40元。其中:基本支出4803222.19元,占总支出的4.08%;项目支出112813573.21元,占总支出的95.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2018年支出44461343.09元增73155452.31元,增164.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8672.57元,比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3114223.58元减215551.01元,减6.92%;商品服务支出2342846.71元,比2018年商品服务支出3367699.65减1024852.94元,减30.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818.2元,比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376元减7557.8元,减21.99%;其他资本性支出5494186.9元,比2018年6513320.86元减1019133.96元,减45.65%;基本建设支出106854271.02元,比2018年基本建设支出31431723元增75422548.02元,增239.9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03222.19元。与上年5179502元对比减少376279.81元,下降7%,主要原因为:

1.2019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15863元;津贴补贴减少76612元,政府绩效奖减少2667783元;绩效工资减少16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56470.84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577.0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33000.6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68900.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5192.78元;医疗费减少25000元。

2.办公费减少76461.73元;手续费减少580元;水费增加571.80元;电费增加3289.61元;邮电费减少1923.73元;差旅费增加105096.06元;维修(护)费1251.03元;会议费减少24021.30;培训费增加579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7046.5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51942.32元;劳务费增加212404.82元;委托业务费减少287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818.13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9395.95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572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28950元。

3. 遗属生活补助减少7557.8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813573.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531732.12元,增长187%,主要原因为:

新建水库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73850000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增加12630000元;河道治理(勐波罗河治理、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落勺河治理)增加2800000元;高效节水项目增加1300000元;山洪沟治理增加6000000元;小流域治理工程增加30800000元;防汛资金增加1100000元;抗旱资金增加1325000元;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安全项目增加20899400元;枯柯河大型灌区减少5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07516.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8.29%。与上年43573099.62元,对比增加72034416.78元,增长165%,主要原因为:

1.2019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15863元;津贴补贴减少76612元,政府绩效奖减少2667783元;绩效工资减少16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56470.84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577.0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33000.6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68900.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5192.78元;医疗费减少25000元。

2.办公费减少76461.73元;手续费减少580元;水费增加571.80元;电费增加3289.61元;邮电费减少1923.73元;差旅费增加105096.06元;维修(护)费1251.03元;会议费减少24021.30;培训费增加579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7046.5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51942.32元;劳务费增加212404.82元;委托业务费减少287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818.13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9395.95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572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28950元。

3. 遗属生活补助减少7557.80元。

4. 新建水库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73850000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增加12630000元;河道治理(勐波罗河治理、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落勺河治理)增加2800000元;高效节水项目增加1300000元;山洪沟治理增加6000000元;小流域治理工程增加30800000元;防汛资金增加350000元;抗旱资金增加1325000元;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安全项目增加20899400元;枯柯河大型灌区减少55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0042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 主要用于:2019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829207元;津贴补贴1008661元;奖金375817元;绩效工资1016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42.11元;医疗费10500元;公务费支出1539215.21元;生活补助24818.20元;办公设备购置572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508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6794.36元;职业年金缴费44501.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786.2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190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000.6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8900.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主要用于羊肠河水库建设3800000元;桂花树水库建设2500000元;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37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114011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9%。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021.64元;公务费支出593631.50元;生活补助8944.60元;基础设施建设96854271.02元;房屋建筑物构建1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28950元;水毁修复420000元;抗旱854337.97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1384000元 。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92570.91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981.91元,完成预算的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589.00元,完成预算的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981.91元,由于公务用车改革运行费用降低;

2.公务接待费34589.00元,由于公务接待控制,接待费降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8179.63元,下降29.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818.13元,下降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361.50元,下降49.1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800.04元,由于公务用车改革运行费用降低;

2.公务接待费67950.50元,由于公务接待控制,接待费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981.91元,占62.64%;公务接待费支出34589.00元,占37.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981.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981.9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58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5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项目前期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7731.42元,与上年1836122.87增31608.55元,增1.72%,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141081.80元,比上年138363.53元增2718.27元;

2.手续费800元,比上年1255元减455元;

3.水费7195.60元,比上年4904.20元增2291.40元;

4.电费20099.59元,比上年13372.28元增6727.31元;

5.邮电费9636.83元,比上年10888.31减1251.48元;

6.差旅费148269.94元,比上年148269.94元增110023.06元;

7.维修费95080元,比上年35666.03元增59413.97元;

8.会议费9232.80元,比上年33254.10元减24021.3元;

9.培训费5790元,比上年0元,增5790元;

10.公务接待费20041元,比上年67950.50元减47909.50元;

11.专用材料费6282元,比上年48512.32元增42230.32元;

12.劳务费836856.78元,比上年610491.96元增226364.82元;

13.委托业务费192400元,比上年480000元减287600元

14.工会经费38115.31元,比上年38067.91元增47.4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981.91元,比上年62800.04元减4818.13元;

16.其他交通费用134174.8元,比上年142326.75元增8151.95元;

17.办公设备购置5720元,比上年0元增5720元;

18.专用设备购置28950元,比上年0元增289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676880406.77元,其中,流动资产200983915.64元,固定资产3868004.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73944074.25元,无形资产4410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56487224.4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0393182.28元,其中;流动资产比上年52586461.91元增加148397453.73元,固定资产比上年3885959.58元减少1795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比上年0元增加473944074.25元,无形资产比上年14803元增加29302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554506.0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308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554506.08元,出租土地414.85 m2,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7340.2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76880406.77

200983915.64

3868004.58

554506.08

1308200.00

2005298.50

44105.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7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57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09)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附表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1)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