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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2020-1029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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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水库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全县中型水库防汛抗旱调度、工程安全运行、水库维修养护、水资源保护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全县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严格执行《保山市水务局关于对全市中型及小一型水库2019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批复》(保水〔2019〕76号)文件要求,做好水库汛期调度运行工作。在县防办指导下做好水库防洪调度预案制定,按照预案要求,组织水库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和山洪灾害应急演练。严格按照汛前、汛中、汛后三时期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认真做好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根据汛期预警预报和各级水库防汛工作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好水库安全度汛防范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2.完成水库蓄水调度

根据县供水需求总目标,以及实时雨水及天气情况,在保障防洪安全和中下游用水前提下,抢抓时机,统筹安排水库蓄水,做好中型水库蓄水工作,完成中型水库蓄水任务,为昌宁的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备足水源。根据今年的供水任务和收到的13份乡镇村组用水申请书,圆满完成了今年的供水工作。今年河西水库来水量3287.42万m³,供水量1650.10万m³,明山水库来水量801.05万m³,供水量716.04万m³,大城水库来水量838.93万m³,供水量725.96万m³,立觉河水库来水量1094.44万m³,供水量875.60万m³。

3.抓好水库安全运行

牢固树立以“安全贵如生命、责任重如泰山”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工作高度重视,强化水库运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好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压实水库管理安全责任,与四座中型水库管理办公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还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全体干部职工人人身上有责任,形成干部职工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加强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4.做好水库水资源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云南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及条例,开展水库径流区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水源涵养建设,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加强水库水资源保护与管理,不断美化水库环境,切实保障供水安全。定期做好库区卫生清洁工作,清扫库区道路,清理库区垃圾,捡拾库岸草丛里的垃圾等。定期做好库区水面漂浮的树枝枯叶、垃圾等漂浮物打捞清洁工作,做到库区无垃圾漂浮物、无污染物,持续保护水库水源地干净卫生,控制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保障人畜饮水安全,保持水库良好的生态环境。

5.做好水库日常管理

(1)加强对中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定期对水库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定期对水库大坝、库区、办公区内院外垃圾、杂树、杂草清理,并对溢洪道等枢纽工程进出口杂树、杂草清除,改善水库库容库貌。

(2)严格执行水库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每日认真对库区,水库大坝、溢洪道等重点枢纽工程、水库管理设施设备进行巡视巡查,实时掌握水库工程运行情况,做好巡视巡查记录台账。对库区来往人员认真检查并进行实名登记,对出现的游玩、垂钓等情况,及时跟踪、劝告、宣传教育。

(3)认真做好中型水库监测观测,根据中型水库运行管理规范及水库运行管理监测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对水库枢纽建筑物进行表观、沉降、位移、渗流等项目观测工作,对观测技术资料进行整编存档,根据观测结果分析水库运行状况,为科学管理水库提供基础保障。

(4)做好中型水库巡视巡查及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库移动巡查系统应用的新要求,组织职工开展水库移动巡查系统培训学习,中型水库职工严格按照要求,每天使用手机移动巡查app进行巡库和数据信息报送。

6.抓好小型水库降等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19〕62号)文件要求,按照《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8号)和《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L605- 2013)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分析,对符合条件的核桃林水库、红岩水库、金银塘水库、上寨水库、撕开去比水库、孙家寨水库、小干塘水库、小河水库、小尖山箐水库、羊肠洼水库、羊火塘水库、赵家田水库共计12座小(二)型水库积极实施降等,委托昌宁县昌润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水库降等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组评审,认真准备水库降等申请材料,将水库降等材料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7.做好水库安全鉴定工作

认真按照昌宁县水务局统一部署要求,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作为一项强制制度认真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版)、水利部2003年修订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中对水库安全鉴定的工作时限、基本程序和主要内容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全县水库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研究制定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方案。截止2019年10月,我县已完成71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做到时刻掌握水库大坝工程安全状况,保障水库运行安全。

8.做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根据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规划,积极做好昌宁县2019年灾后薄弱环节规划内的1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县列入灾后薄弱环节规划内的小型水库共计13座,昌宁县红木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目前已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累计完成投资为108.41万元,完成下闸蓄水阶段验收。大山脚、大箐河、大炉河3座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已通过评审、完成项目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正在积极组织开工,计划于2020年7月完成建设任务。巴家地、勐令、新街子3座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已通过评审、完成项目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项目即将进入建设实施阶段,计划于2020年8月完成建设任务。剩余劝桥河、玉皇阁、大水平、大柳树、电杆沟、杞木林6座水库已完成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和设计审查阶段工作,正在积极组织招投标工作,计划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9.积极配合县防办做好全县小型水库管理监督指导及防汛检查工作

配合县防办开展水库汛期检查工作;配合县防办组织全县乡镇水务站领导干部、水库管理员开展保山市水库安全度汛视频培训、昌宁县水库运行管理培训、昌宁县水库移动巡查系统培训等各项会议培训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遗属补助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678220.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78220.2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4218.97元,增长3.54%,主要原因:

1.2019年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4564229.41元,比2018年4740707.40元减少176477.99元,减少3.72%,主要是人员调出减少、绩效工资减少。

2.2019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803.13元比2018年740589.84元减少60786.71元,减少8.21%,主要是2019年人员调出1人,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缴费减少。

3.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4844.59元,增加公务员医疗补缴费142398.48元;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纳入单位预算。

4.遗属补助增加4240.60元,原因发放标准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678220.21元。其中:基本支出5614539.53元,占总支出的98.88%;项目支出63680.68元,占总支出的1.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30538.29元,增长2.38%;项目支出增加63680.68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

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64599.69元;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38799.50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161.9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49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63680.6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14539.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538.29元,增长2.38%,主要原因:

1.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505767.93元比上年5341168.24元增加164599.69元;

2.商品服务支出96927.00元比上年135726.50元减少38799.50元,2019年部分支出未能在本年列支。

3.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6944.60元比上年7106.50元减少161.9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4900.00元比上年0.00元增加49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19%,年人均100231.1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1%,年人均1851.4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680.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680.68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3680.68元。具体用于中心开展相应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8220.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4218.97元,增长3.54%,主要原因:

1.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505767.93元比上年5341168.24元增加164599.69元。

2.商品服务支出96927.00元比上年135726.50元减少38799.50元。

3.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6944.60元比上年7106.50元减少161.9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4900.00元比上年0.00元增加4900.00元。

5.项目支出增加63680.68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3680.6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6422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8%。主要用于2019年在职人员津补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4368496元;2019年1-10月单位失业保险缴费30225.73元;商品服务支出160607.68元(其中:办公费28158.00元,银行手续费137.50元,电费18801.38元,邮电费28412.18元,差旅费248.00元,维修(护)费1500元,专用材料费5587.00元,临时工工资2500.00元,工资经费73031.62元);购买办公设备49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980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7%。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6697.52元,职业年金缴费16167.20元,单位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46938.4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724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4844.5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2398.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94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6944.6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符,均为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66795371.95元,其中,流动资产45000.00元,固定资产266654550.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5821.7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66749.6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元,固定资产减少38636316.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31179.96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6795371.95

45000

266654550.16

166731834.60

98281512.06

1641203.5

95821.7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09)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附表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1)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