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19-1025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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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水务局现有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农村水利股、水政监察大队(水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水土保持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农村水电股,共下属五个二级单位:勘测设计队、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昌宁县水文水资源中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中小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管理意见;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监督。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含地热水的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昌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对全县水务实行一体化管理。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对河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进行监测。
8.负责全县城乡供水工作。对城镇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的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督。
9.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护与保护,指导重要河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10.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监测预报,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县际河流有关事务。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水务局新开工了2件河道、山洪沟治理项目建设和9件小流域治理、580件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巩固,7件高效节水灌溉,1件农田水利重点县、1件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续建5座水库建设、2条河道治理等项目。年末,完成了2件重点水库主体工程建设,全面完成1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1件河道治理、551件人饮巩固提升工程、7件高效节水灌溉、1件小流域坡耕地治理、4件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1件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续建3件重点水源工程、2条河道治理工程。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8.1亿元,占县委、县政府下达任务的100%。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9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平方公里,巩固提升18.9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全面完成市县两级下达任务。至2018年底全县累计建成水库74座(中型水库4座,小(一)型水库20座,小(二)型水库50座),建成小塘坝284座,小水窖42074口,小水池1545个,总库容达8964.83万m3,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58万亩,全县水利化程度达53.7%。累计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753件,解决26.44万人饮水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昌宁县水务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收入合计38,921,216.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61,216.17元,占总收入的95.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4.27%。与上年对比减少122,083,512.98元,减少75.83%,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在职人员津补贴、基本工资增加58915元;政府绩效奖增加393075元;公务费增加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9848.50元;小型水库管理员工资补助增加21600元;河道保洁员工资补助增加42000元。
2.非税收入成本清算减少410761元;基本养老保险增加17394元;职业年金增加45078.56元;抚恤金及生活补助减少332230元;退休人员工资减少224623.95元。
3.水利改革工作经费增加200000元;河长制工作经费增加50000元。
4.项目支出减少122910900元,其中:新建水库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减少62495900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减少21800000元;河道治理(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减少2660000元;高效节水项目减少12030000元;小流域治理工程减少12500000元;防汛救灾资金减少700000元;山洪灾害防治减少430000元;抗旱资金减少50000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减少13045000元;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减少2700000元;枯柯河大型灌区建设增加5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4,461,343.09元。其中:基本支出5,179,502.00元,占总支出的11.65%;项目支出39,281,841.09元,占总支出的88.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3642253.40元,减少82.77%,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在职人员津补贴、基本工资增加58915元;政府绩效奖增加39307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5946.98元;水库管理员工资增加180400元;河道保洁员工资支出增加160207元;基本养老保险增加17394元;职业年金支出增加45078.56元;抚恤金及生活补助减少332230元;公务费减少1733345.95元;考核奖减少312280元。
2.退休人员工资减少224623.95元;水利改革工作经费增加315507.09元。
3.新建水库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减少112928834.91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减少35150200元;河道治理(勐波罗河治理、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落勺河治理)减少8148940.03元;高效节水项目减少17846197.64元;渠道防渗工程减少460684.67元;小流域治理工程减少21468661.12元;防汛资金增加74586.18元;山洪灾害防治减少473000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减少2074628.68元;乡镇水务站规范化建设减少607504元;水质检测支出减少90920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增加4680207.89元;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减少4645932.67元;电站建设减少7430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79,50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67850.23元,减少22.08%,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在职人员津补贴、基本工资增加58915元;政府绩效奖增加39307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5946.98元;水库管理员工资增加180400元;河道保洁员工资支出增加160207元;基本养老保险增加17394元;职业年金支出增加45078.56元;抚恤金及生活补助减少332230元;公务费减少1733345.95元;考核奖减少312280元。
2.退休人员工资减少224623.95元;水利改革工作经费增加315507.09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79%;年人均136895.6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21%。年人均88300.1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281,841.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2174403.17元,减少84.38%,主要原因为:
新建水库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减少112928834.91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减少36650200元;河道治理(勐波罗河治理、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落勺河治理)减少11808940.03元;高效节水项目减少17846197.64元;渠道防渗工程减少460684.67元;小流域治理工程减少23968661.12元;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减少412500元;防汛资金增加34455元;山洪灾害防治减少473000元;抗旱资金减少6834787.05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减少1788927.61元;乡镇水务站规范化建设增加180154.71元;水质检测支出减少90920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增加4680207.89元;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减少3731265.34元;电站建设减少7430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73,099.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0%。与上年对比减少205904702.9元,减少82.53%,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在职人员津补贴、基本工资增加58915元;政府绩效奖增加39307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5946.98元;水库管理员工资增加180400元;河道保洁员工资支出增加160207元;基本养老保险增加17394元;职业年金支出增加45078.56元;抚恤金及生活补助减少332230元;公务费减少1733345.95元;考核奖减少312280元。
2.退休人员工资减少224623.95元;水利改革工作经费增加315507.09元。
3.新建水库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减少112928834.91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减少35150200元;河道治理(勐波罗河治理、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落勺河治理)减少8148940.03元;高效节水项目减少17846197.64元;渠道防渗工程减少460684.67元;小流域治理工程减少21468661.12元;水资源监控系统减少90000元;防汛资金减少612424.03元;山洪灾害防治减少473000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减少2074628.68元;乡镇水务站规范化建设减少607504元;水质检测支出减少90920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增加4680207.89元;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减少4645932.67元;电站建设减少7430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22,51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主要用于:2018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813344元;津贴补贴1085273元;奖金643600元;绩效工资1033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389.11元;公务费支出1126060.80元;生活补助21676元;枯柯河大型灌区前期工作费5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8,34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3265.20元;职业年金缴费45078.5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6,7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7%。主要用于羊肠河水库建设6000000元;桂花树水库建设11000000元;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8000000元;勐波罗河昌宁段河道水毁修复600000元;2017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114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112,24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0%。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6453.71元;干部职工体检费35500元;公务费支出904841.62元;生活补助12700元;水毁修复150000元;抗旱321442.88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3506823.96元 ;水务站规范化建设1032658.71元;水质检测7040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5152198元 ;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支出2924667.3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1000元,支出决算为130,750.54元,完成预算的99.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800.04元,完成预算的9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950.50元,完成预算的99.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800.04元,由于公务用车改革运行费用降低;
2.公务接待费67950.50元,由于公务接待控制,接待费降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941.46元,下降7.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277.96元,下降1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63.50元,下降2.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800.04元,由于公务用车改革运行费用降低;
2.公务接待费67950.50元,由于公务接待控制,接待费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800.04元,占48.03%;公务接待费支出67,950.50元,占51.9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800.0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800.0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项目建设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950.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7,950.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项目前期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6,122.87元,与上年2,900,510.28减1,064,387.41元,减36.7%,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138,363.53元,比上年364,447.50元减226,083.97元;
2.手续费1255元,比上年4,834元减3,579元;
3.水费4,904.20元,比上年6527.40元减1,623.20元;
4.电费13,372.28元,比上年15,529.95元减2,157.67元;
5.邮电费10,888.31元,比上年3,255.79增7,632.52元;
6.差旅费148,269.94元,比上年159,545.50元减11,275.56元;
7.维修费35,666.03元,比上年596,182.24元减560,516.21元;
8.会议费33,254.10元,比上年199,821元减166,566.90元;
9.公务接待费67,950.50元,比上年62,286元增5,664.50元;
10专用材料费48,512.32元,比上年13,698元增34,814.32元;
11.劳务费610,491.96元,比上年1,049,348元减438,856.04元;
12.委托业务费480,000元,比上年0元增480,000元
13.工会经费38,067.91元,比上年0元增38,067.91元;
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800.04元,比上年68,325元减5,524.96元;
15.其他交通费用142,326.75元,比上年164,692.50元减22,365.7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水务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56,487,224.49元,其中,流动资产52,586,461.91元,固定资产3,885,959.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803.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72,117.6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069,861.60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2,256.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554,506.0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308,2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554,506.08元,出租土地414.85 m2,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6314.4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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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6,487,224.49 | 52,586,461.91 | 3,885,959.58 | 554,506.08 | 1,308,200.00 | 2,023,253.50 | 20,88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1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12,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羊肠河小(一)型水库
1.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羊肠河水库列入全国抗旱规划水源工程项目之一,是一座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供水的四等小(一)型水库。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保发改农经〔2014〕22号文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省水利厅云水规计〔2015〕61号文出具初步设计报告审核意见,保山市水利局保水〔2015〕173号文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保山市水利局保水〔2016〕349号、保水〔2016〕350号、保水〔2017〕266号文批复工程设计变更。工程于2015年4月15日开工建设,至2017年10月30日工程完工,主要完成大坝、溢洪道、输水导流隧洞、输水工程等项目建设。
羊肠河水库位于珠街乡从岗村文耐社寨子脚,水库拦蓄澜沧江水系黑惠江下游右岸支流羊肠河河水,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3.3km2,工程设计总库容114.6万m3,年供水量163万m3,可解决农村4797人、大小牲畜8186头的生活供水和3479.4亩农田的灌溉供水。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文件要求,县水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度到位县级配套资金6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度使用项目资金6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按《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配设了专职财务人员,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水利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薄进行会计核算,资金管理使用在建行开设的基建资金专户拨付资金。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水利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和批复的概算项目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局机关制定的《昌宁县水务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水利工程建设拨款制度》。结算工程价款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施工企业申报工程价款清单,监理审核签证,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项目法人审批,抵扣预付款及质量保证金。各类费用开支原始凭证齐全,实施了报销审批手续等内控制度,编制了财务决算报表,各项数据账表相符,整理保存会计档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建粘土心墙风化料拦河坝1座,拦河坝坝高41.6m,坝顶长142m。坝顶高程1895.6m,坝顶宽5m,坝顶上游侧设高1.0m防浪墙,坝顶为18cm厚C25砼路面。
建正槽开敞式溢洪道1座,全长159.336m。
在拦河坝右岸山体内建1条输水隧洞,隧洞全长314.197m,洞身长158m。闸室内装1.0×1.0m平板工作闸及事故检修闸各一套。建两层框架式结构启闭机室,面积99.07 m2,安装QPQ250-30m和QPQ250-9m启闭机各一套。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羊肠河水库竣工交付使用后,解决珠街乡比此村、谷满村、羊街村、共3个村民委员会30个村民小组4797人、8186头大小牲畜饮水安全问题,同时新增下游农田灌溉面积2579.4亩,改善灌溉面积900亩,进一步提升农村现代化水平,推动农村小康社会建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在农田灌溉、人畜饮水及水资源利用方面达到满意的指标。
4.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历史原因,灌溉支渠标准低,且为土渠,年久失修,渗水严重,恳请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防渗加固支渠。
5.绩效自评结果
羊肠河水库建设项目的实施,得到财政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局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制度执行严谨,资金监管到位,项目组织实施严谨高效有序,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健全,项目成本控制有效,有成本节约措施。鉴于上述情况,绩效评价指标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6.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由单位法人任组长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实施工作分工,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大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中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水利资金管理制度,提高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的整体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财务人员现具备的绩效评价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与现行工作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项目二:桂花树小(一)型水库
1.项目基本情况
桂花树水库位于昌宁县更戛乡南部打瓦村附近,拦蓄怒江支流勐统河左岸一级支流更戛河下游支流桂花树河。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2km2,工程设计总库容125.6万m3,年供水量142.7万m3。水库以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为主要功能,工程任务主要通过对桂花树河、长箐坝河、欧姆索沟水量调蓄,使区域水资源得以充分利用,解决灌区内 4851人,大小牲畜7488头的饮用水问题,同时解决3100亩农田的灌溉供水。
新建桂花树水库列入全国抗旱规划水源工程项目之一,是一座解决项目区人畜饮水困难、灌区季节性缺水及常年干旱成灾的四等小(一)型水库。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保发改农经〔2014〕703号文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省水利厅云水规计〔2015〕40号文出具初步设计报告审核意见,保山市水利局保水〔2015〕91号文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于2015年3月20日开工建设,至2017年11月25日工程完工,主要完成拦河坝、溢洪道、输水导流隧洞、引水工程、输水工程等项目建设。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文件要求,县水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度到位县级配套资金11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度使用项目资金11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按《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配设了专职财务人员,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水利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薄进行会计核算,资金管理使用在建行开设的基建资金专户拨付资金。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水利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和批复的概算项目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局机关制定的《昌宁县水务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水利工程建设拨款制度》。结算工程价款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施工企业申报工程价款清单,监理审核签证,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项目法人审批,抵扣预付款及质量保证金。各类费用开支原始凭证齐全,实施了报销审批手续等内控制度,编制了财务决算报表,各项数据账表相符,整理保存会计档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建砂质粘土料均质坝1座,拦河坝坝高42.6m,坝顶长113.2m。坝顶高程1589.6m,坝顶宽5m,坝顶上游侧设高1.0m防浪墙,坝顶为20cm厚C20砼路面。
建正槽开敞式溢洪道1座,溢洪道全长154.610m,由进口引渠段、控制段、第一泄槽段、第二泄槽段、第三泄槽段、挑流鼻坎段及出口护坦设施组成。
在拦河坝左岸山体内建1条输水隧洞,隧洞全长331.41m,洞身长268.0m。闸室内装1.2×1.2m平板工作闸及事故检修闸各一套。建两层框架式结构启闭机室,面积134.60 m2,安装QPQ250-30m和QPG250-9m启闭机各一套。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桂花树水库竣工交付使用后,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解决更戛乡打瓦、小街子、立达3个村委会32个村民小组4620人、7488头大小牲畜的饮用水问题,同时解决灌区内农田灌溉面积3100亩,其中:新增1100亩,改善2000亩,改善项目区的生产条件,促进当地农村产业结构优化配置。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在农田灌溉、人畜饮水及水资源利用方面达到满意的指标。
4.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历史原因,灌溉支渠标准低,且为土渠,年久失修,渗水严重,恳请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防渗加固支渠。
5.绩效自评结果
桂花树水库建设项目的实施,得到财政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局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制度执行严谨,资金监管到位,项目组织实施严谨高效有序,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健全,项目成本控制有效,有成本节约措施。鉴于上述情况,绩效评价指标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6.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由单位法人任组长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实施工作分工,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大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中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水利资金管理制度,提高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的整体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财务人员现具备的绩效评价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与现行工作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项目三:昌宁县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昌宁县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工程位于昌宁县勐统镇和更戛乡。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8日以云发改农经[2013]2046号文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云南省水利厅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6月25日以云水河管[2014]33号文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核定,工程总投资为5497.6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298万元,地方配套2200万元。2015年11月10日完成招投标工程,施工中标单位普洱建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中标价共计3931.18万元。监理中标单位为云南恒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价为63万元。完成了报监和开工手续后,2015年12月5日工程开工。根据项目资金计划,原计划于2019年6月底完工。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文件要求,县水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度到位县级配套资金8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00%。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上,建立健全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独立建帐,专户存储,专帐核算;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严禁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按工程进度及时调拨,确保项目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目前,昌宁县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工程已完成2018年度资金建设任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昌宁县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工程的实施,确保堤防的防洪能力、确保农田安全,进而保证灌区的和谐稳定和农业生产的丰收,在防洪效益、社会经济效益方面得到很大改善。
防洪效益
2018年度大勐统河治理段完成,保护了沿岸2300人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农田4200多亩。
社会经济效益
通过昌宁县大勐统河大勐统坝段治理工程的实施,确保堤防沿岸2300人生命财产及4200亩农田安全,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为当地农业增产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组织现场对项目区群众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服务对象满意率为96%。满足预期目标。
4.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了工程建设资金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18年计划投入水利建设资金4亿元,加快项目建设,抓好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完成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30平方公里,巩固提升1万人饮水安全,用水量控制为1.78亿立方米。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县级预算下达287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51万元,项目支出2505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7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51万元,项目支出250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78.8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0.9万元,津贴补贴97.26万元,奖金57.14万元,绩效工资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0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6.6万元,其中:办公费7.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会议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53.4万元,工会费3.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1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2500万元(支出明细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预算编制原则,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总貌。
4.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为了更好的完成此次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21个(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采用自评自查方式进行。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包括了水务局的重点项目;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单位围绕2018年确定的重点工作,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四是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整改措施。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资金。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加强督促跟踪问效。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既定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