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1-0222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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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农村水利新技术应用示范推广;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为水土保持、水环境质量、城乡供水等提供技术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是昌宁县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编制人数30人。在职实有28人,离退休人员12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
2.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和贯彻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规章、规范和标准,熟悉了解工程设计图纸、实施方案、工程概预算等设计资料,开展好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相关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要求组织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4.探索和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规划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农村水利新技术应用示范推广。
5.严格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做好所承担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6.加强技术业务培训,拓宽职工技术知识面,为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水土保持、水环境质量、城乡供水等提供技术保障。
7.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杜绝安全隐患。
8.完成好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2.4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83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支出较2020年减少14.08万元,各项保险缴费较2020年减少3.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较2020年减少0.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2.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2.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42万元(本级财力312.4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83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支出较2020年减少14.08万元,各项保险缴费较2020年减少3.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较2020年减少0.7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2.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83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支出较2020年减少14.08万元,各项保险缴费较2020年减少3.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较2020年减少0.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130308”( 水利前期工作):243.3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1.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3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7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15万元,缴纳大病保险0.55万元。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12.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0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113.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3010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津贴补贴51.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方津贴等。
3.“30103”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奖金9.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30107”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绩效工资57.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37.96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9.04万元。
5.“30108”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30110”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7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15万元,大病保险缴费0.55万元。
7.“3011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3011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伤、失业保险缴费。
9.“3020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2.3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耗材费用。
10.“30202”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印刷费0.4万元,主要用于打印材料、制度汇编、文件等印刷费用。
11.“30205”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水费0.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用水的开支。
12.“30207”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邮电费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邮寄信件、电话费、通信网络费等的开支。
13.“30209”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物业管理0.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垃圾清运费支出。
14.“3021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差旅费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水利工程项目前期、施工管理工作产生的差旅费。
15.“30228”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工会经费4.63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县总工会工会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