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0-0619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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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全面落实全县用水总量控制。组织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拟订节约用水相关制度,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节水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实施节水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回用等方面的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配合上级开展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各乡镇开展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监督跨乡镇调水工程调度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为县水务局下属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人,实有在编人员4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制定全县水量分配方案,抓好用水总量控制工作
制定全县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四月份之前,按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出台《昌宁县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将昌宁县可用水量分配到澜沧江流域和怒江流域,同时将流域用水量分配到各乡镇,完成流域、地区的水量分配工作。
2.加强取水许可管理
(1)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切实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依法按照取水许可申请程序办理取水许可证,加强取用水行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昌宁县取水许可台账》;对违规取水的用户,按照法律程序依法给予整改、处罚,保障取水户合理利用水资源。
(2)按标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严格按照《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水利局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12〕38号)《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昌宁县财政局昌宁县水务局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昌发改价格〔2012〕10号)征收水资源费,完成市级下达100万元任务。
(3)强化重点用水单位监控,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建立《昌宁县2020年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严格执行年度用水计划下达和用水总结提交制度,要求我县重点取用水单位每年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根据用水定额标准及取用水户实际用水情况,审核重点用水户用水计划并作出批复。同时对重点取用水户的取水用水进行计量与监控,实时掌握重点用水单位内部节水、用水效率变化等情况,以达到提高用水效率和控制用水总量的目标。
3.加强生态流量监督管理
加强对小水电站落实生态流量的监管,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范围和考核内容,建立水电站保障下游生态用水安全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制定重点监管名录,提出重点监管要求,严格取水许可监督管理。
4.加强地下水管理
严格按照《保山市地下水功能区划及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和《昌宁县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保护和利用地下水资源,遵循依法依规、分级负责,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有偿使用,厉行节约、严格管理,先地表后地下,水量、水位和水质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根据《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5.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全面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安全达标建设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立项建设备用水源。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建立和完善水源地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和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6.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制定机关节水管理制度
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设立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具体负全县的节水工作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公共机构节水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引水、调水、取水、供水工程优先考虑节水。
7.完成两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
贯彻落实《昌宁县两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作战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县两大水系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水库的生态功能保护修复工作,强化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态环境风险,持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
8.加强水资源管理宣传工作
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县域水情和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公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推进节水知识宣传活动,倡导文明生活习惯,推广先进节水方法,推动节水宣传工作常态化。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努力营造全社会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0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较2019年增加2.19万元,各项保险缴费较2019年减少0.3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较2019年增加0.04万元(工会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38.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较2019年增加2.19万元,各项保险缴费较2019年减少0.3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较2019年增加0.04万元(工会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较2019年增加2.19万元,各项保险缴费较2019年减少0.3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较2019年增加0.04万元(工会经费);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10350”(事业运行):30.2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费用。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8.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0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12.55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3010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津贴补贴6.90万元。反映在职人员的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方津贴等。
3.“30103”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奖金1.04万元,反映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30107”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绩效工资7.95万元,反映事业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
5.“30108”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5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30110”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6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3011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4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3011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9.“3020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0.45万元,用于购置办公用品、耗材费用。
10.“30202”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印刷费0.25万元,用于打印材料、制度汇编、文件等印刷费用。
11.“3021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差旅费0.3万元,用于单位水利工程项目前期、施工管理工作产生的差旅费。
12.“30228”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工会经费0.57万元,用于上缴县总工会工会经费开支及补助工会活动经费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无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附件【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docx】
附件【附件2.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附件1.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