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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06_C/2018-031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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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中小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管理意见;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监督。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含地热水的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昌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对全县水务实行一体化管理。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对河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进行监测。

8、负责全县城乡供水工作。对城镇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的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督。

9、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护与保护,指导重要河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10、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监测预报,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县际河流有关事务。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水务局现有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农村水利股、水政监察大队(水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水土保持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农村水电股,共下属五个二级单位:勘测设计队、昌宁县水库管理中心、昌宁县水文水资源中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计划投入水利建设资金4亿元,加快项目建设,抓好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完成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30平方公里,巩固提升1万人饮水安全,用水量控制为1.78亿立方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04人。在职实有1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76.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76.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76.51万元(本级财力2876.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76.5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87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51万元,项目支出2505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0万元,农林水支出11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78.8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0.9万元,津贴补贴97.26万元,奖金57.14万元,绩效工资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0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6.6万元,其中:办公费7.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会议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53.4万元,工会费3.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1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250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0.9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水务局2018年本级基本支出预算371.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万元。与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253.75万元相比增25.06万元,增9.87%。与2017年商品服务支出58.80相比增32.80万元,增55.78%。与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减0.3万元,减21.43%。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新增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奖励性绩效支出)50.4万元,新增原因:2017年规范改革性补贴及奖励性性绩效。新增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工会经费)3.81万元,新增原因:2018年由单位按工资2%缴纳工会经费。

2018年水务局机关本级项目支出预算2505万元,与2017年项目支出21.50万元相比增2483.50万元,增11551%。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水务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5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41.84万元(用于开支人员工资支出240.7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60万元。

(1)水务局人员工资支出240.74万元。

(2)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25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会议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3)工会费3.81万元。

(4)其他交通费(公车改革补贴)22.14万元、

(5)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1万元。2017年遗属补助1.1万元。

(6)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及河道保洁员工资5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07万元)。

3、农林水支出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6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水务局机关固定资产3885959.58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通用设备176件2319628.50元,家具用具168件215270元,专用设备10件796555元,房屋建筑物595平方米554506.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