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06_C/2017-021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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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昌宁县水务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25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农村水利股、水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财务股、水土保持办公室(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规划计划股,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退休15人;单位保留车辆2辆。
2、2017年主要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共建共享,把解决民生水利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人水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把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协调发展,把提高水利对我县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改革创新,提升管理水平,把构建法制完备、体制健全、机制合理的水管理体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现代化方向,推进科技进步,把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协调和粮食安全保障战略,统筹水利发展的目标、速度、规模、水平,促进水量水质共管、水体水域兼顾、防洪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推动流域区域、城市农村、山区坝区水利协调发展。
计划投入水利建设资金3.5亿元,加快项目建设,抓好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完成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30平方公里,提升巩固6.1万人饮水安全,用水量控制为1.785亿立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水务局机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水质检测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水务局机关现有在册在编人员23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5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7人,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2辆。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水务局部门预算总支出33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94元,项目支出21.5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水利行政运行286.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16.31万元(用于开支本局人员工资支出214.9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79万元;项目经费支出11.50万元。
1、水务局人员工资支出214.91万元。
2、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75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会议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6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4万元。2017年遗属补助1.4万元。
4、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及河道保洁员工资47.04万元。
5、小型水库基本维护费11.50万元。
工程基本维护费45.36万元。
(二)防汛抢险应急5万元。
(三)抗旱经费5万元。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84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水务局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开支2万元,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查。
昌宁县水务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