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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06_C/2016-0721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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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务局明山水库管理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水务局明山水库管理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1、负责水库大坝的枢纽建筑,灌区主干渠及南干渠倒虹吸,北干渠倒虹吸的管理、运行和维修养护工作,确保水库工程安全运行。    

2、负责水文资料的收集上报和整编工作。    

3、建立和完善明山水库内部管理运行机制。    

4、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和用水调度计划,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保证农业灌溉供水。    

5、完善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6、充分利用明山水库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增加经营收入,降低管理成本。    

7、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素质、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不断地培养一批业务精,懂工程管理的职工队伍。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昌宁县水务局明山水库管理所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人 。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昌宁县水务局明山水库管理所财务总收入48.0368万元。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03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036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0368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0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368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主要用于保障水库管理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水库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036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办公经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与上年对比增加1.2596万元,增幅2%,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全县工资上调及人员增加造成增量。    

   

   

   

昌宁县水务局明山水库管理所    

2016年2月2日